
马来西亚政府宣布,原定于2026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发票第4阶段(适用年营业额100万–500万林吉特的企业),将延期至2027年1月1日执行。
电子发票实施时间表
电子发票由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推动,通过MyInvois平台落地,采取分阶段、按年营业额强制实施的方式。
| 阶段 | 企业年营业额(RM) | 原定实施时间 | 最新执行时间 |
|---|---|---|---|
| 第1阶段 | ≥1亿 | 2024年8月1日 | ✅ 已实施 |
| 第2阶段 | 2,500万 – 1亿 | 2025年1月1日 | ✅ 已实施 |
| 第3阶段 | 500万 – 2,500万 | 2025年7月1日 | ✅ 维持不变 |
| 第4阶段 | 100万 – 500万 | 2026年1月1日 | ⏸ 延至2027年1月1日 |
| 第5阶段 | <100万 | 待公布 | 尚未强制 |
延期不是政策退却
本次调整仅限于实施节奏的优化,不意味着监管力度减弱。电子发票已进入常态化监管阶段,核心逻辑已从“政策预告”转向“刚性执行”。
电子发票为何延期
中小企业系统准备度不足
前三阶段执行中发现,大量中小企业仍依赖手工开票、Excel记账或非实时系统,会计流程与IT系统升级尚未同步。
企业端存在现实成本与执行压力
系统改造、流程重构及人员培训带来显著前期投入,对中小企业构成实际负担。政府明确表示,在推进税务数字化的同时,需避免过度冲击中小企经营稳定性。
政策已进入执行校准期
随着前三阶段落地,电子发票制度正从“制度设计”转入“执行优化”。第4阶段延期本质是执行层面的缓冲与校准,而非方向性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