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BAM正式进入强制征收阶段
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实施强制征收,成为全球首个跨境碳关税制度。历经两年多过渡期后,进口产品需实际支付碳成本费用。
据海关总署数据,2025年前11个月,我国对欧盟进出口额达5.37万亿元,同比增长5.4%,欧盟为我第二大贸易伙伴。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欧方设定的中国产品碳排放基础默认值显著偏高,且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逐年上调,不符合我国当前实际与绿色低碳发展趋势,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
CBAM范围将大幅扩展至下游终端产品
2025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一次性发布24份实施细则,标志着CBAM完成从立法到落地操作的关键一步。
自2028年起,CBAM适用范围将扩展至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家用电器等。
覆盖标准明确,全链条纳入碳核算
- 铝合金/钢材占比超50%的汽车部件;
- 钢铝外壳及部件占比30%以上的洗衣机等家电;
- 钢铝部件占比20%以上的园艺工具、建筑设备、螺丝螺栓等常用衍生品。
这意味着CBAM已从原材料延伸至终端成品,实现“全链条碳账”管理。
企业须按隐含碳排放量购买CBAM证书
向欧盟出口特定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企业,须为其产品隐含碳排放量购买相应CBAM证书。证书价格依据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配额拍卖价确定:
- 2026年采用季度平均价格;
- 2027年起改用周平均价格。
进口商需每年申报进口产品的隐含排放量,并足额上交对应证书。若在原产国已支付碳价,可凭证明申请抵扣。
此举标志着碳成本正式计入出口成本,CBAM从过渡期的“报告义务”全面转向“真金白银”的强制履约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