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核心修订要点(共十一章 83 条)
- 立法宗旨升级:新增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明确 “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将立法目的从 “扩大开放” 升级为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发展与安全。
- 制度型开放入法:确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接 CPTPP 等高标准规则;支持数字贸易、绿色贸易体系建设,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与电子签名国际互认,提升贸易数字化便利化;强化贸易政策合规评估,完善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适用规则。
- 外贸促进与环境优化: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如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调整援助;鼓励贸易促进平台升级,支持人才队伍建设,降低企业 “出海” 成本。
- 安全与反制强化:新增对外斗争工具箱,对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境外个人 / 组织,可采取禁止或限制贸易等反制措施;禁止任何主体协助规避反制措施,违规者依法处罚,筑牢外贸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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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规升级:重点梳理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确保业务合规;关注数字贸易与绿色贸易相关标准,提前布局认证与转型;建立反制风险排查机制,避免与被制裁主体合作,杜绝协助规避行为。
- 机遇把握:利用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支持政策,拓展新兴市场(如东南亚、中东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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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跨境金融与便利化措施,优化结算流程, 降低汇率与合规成本。
- 能力建设:加强外贸合规团队建设,跟进配套细则(如负面清单更新、反制措施实施指南);借助贸易促进平台与政府服务,获取市场信息与法律援助,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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