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L上海出口航次提单申领通知(01月05日可申领)
以下RCL上海出口航次提单于01月05日起可申领:
重要提示与操作要求
RCL上海单证规则汇总(2025年4月16日更新)
*** ESI截单的,二次件PDF在收到链接后可在ESI平台下载 ***
提单确认与修改流程
!!!子弹封请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所有航线提单由单证中心制单,并提供二次确认件。客户须在收到二次确认件后24小时内以全英文形式完成核对并回复确认。未按时核对或未回复者,视为提单无误,直接签发,后果自负。
船开前如有提单信息变更,必须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单证中心或使用新模式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中文邮件导致的问题由客户自行承担。提交修改后未获批复的,需主动跟进,否则仍按原错误信息签单。
船开前未对二次件(Draft)做出回应的,一律视为提单正确,直接签单。
业务办理窗口安排
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船证明等业务统一在四号窗口办理。
船开前递交电放保函及其他相关单证,请按航线对应窗口提交:
三号窗口(021-61324592):RBC2,RNI,RBC5,RFM1,RFM3,RCM2,RIM, RCG,REA,REA2,RNV,RFL,RCR
四号窗口(021-61324672):RBC,RFM2,RKI,RKI2,RSI,RLM,ROP,RWA2,RCI01,RCI03
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
联系方式更新
RCL上海单证新公共邮箱:shadoc@rclgroup.com
原公共邮箱已停用,发送至原邮箱的邮件将不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