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刷单还敢做吗?深圳某服务商被带走!为什么国内执法部门管得到海外违规刷单?
艾皮猪出海
亚马逊一向对虚假评论和操纵评论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有卖家疑问:若国内卖家通过国内测评服务商在海外平台进行刷单评论,即便违规,为何还能被国内执法部门查处?
原因在于,只要此类违法行为与国内存在关联,中国司法机关即可依法行使刑事管辖权。具体分析如下:
一、刷单行为在国内外均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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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均设有“消费者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通过操控评论剥夺消费者知情权、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例如,卖家使用关联账号刷好评、雇佣他人付费留评或恶意差评竞争对手,均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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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卖家开店目的并非真实经营,而是为后续实施刷单等扰乱市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做准备,已在海外监管体系下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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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行为同样违反我国法律。“刷单炒信”属于《刑法》第222条规定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已达到刑事追责标准。
二、国内对跨境刷单具有刑事管辖权
对于构成犯罪的刷单行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均拥有管辖权。事实上,亚马逊已多次将涉及刷单的线索移交中国执法机构,推动国内立案侦查与刑事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条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结果地以及网络服务器所在地、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害人所在地等。因此,即使刷单行为针对海外平台,只要服务器设在国内、服务商位于境内,或受害卖家为中国主体,即视为犯罪地在中国境内。
此次某测评服务商被国内执法部门查处,正是因其运营主体和服务器均位于国内,且大量受害者为中国卖家。虚假评论行为同时触犯中外法律法规,国内执法机关完全有权介入调查与惩处。所谓“国外的事国内管不了”“国内人国外罚不到”的认知误区早已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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