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减免税开启“自报享惠”新模式
为提升减免税手续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高效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海关总署深化审核确认改革,将减免税申请与报关单申报两个环节整合,全面推行“享惠主体自行申报享惠、海关事后审核”模式(简称“自报享惠”)。该模式已于2025年12月16日起正式实施。
适用政策范围
当前,“自报享惠”适用于以下两项进口税收政策:
-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征免性质代码428);
- 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征免性质代码423)。
单一窗口新增功能
货物申报模块
- 自报享惠申请:在进口报关单申报环节勾选“自报自享”,同步录入减免税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 税额确认:对自报享惠报关单计税结果进行确认;
- 数据查询:可查询报关单暂存/退单状态,以及报关单与《征免税确认通知书》比对不一致信息。
减免税申报模块
- 数据查询:支持自报享惠减免税数据、修撤申请及单证比对异常情况的多维度查询;
- 单证打印:可自主打印《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等法定单证;
- 通知书修撤:支持在线发起《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修改或撤销申请。
申报操作流程
基础流程:企业取得享惠资质→申报进口报关单(同步填报减免税信息并上传单证)→报关单计税放行→海关开展三级事后审核→报关单编号及《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编号自动反填。
适用企业资质确认及认领操作
列入进口税收政策享惠主体名单的企业,可自愿向主管海关(如武昌海关减免税集中作业科)提交适用申请,并书面承诺熟悉政策要求、规范申报、依法担责。资质获批后,企业可在任一关区申报,减免税数据自动流转至主管海关审核。
报关单申报要点
- 登录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www.singlewindow.sd.cn),进入“货物申报—进口报关单申报”,在“业务事项”中勾选“自报自享”。本模式仅支持无纸化申报。
- 点击“自报自享申请”按钮,按规范填写减免税信息并上传附件(发票、合同、申请表、情况说明为必传项),勾选“企业承诺”后暂存并关闭。
- 填写注意事项:
- “征免税通知书编号”默认置灰,由系统审核后自动返填;
- “有效日期”系统自动赋值,不可修改;
- “申请形式”默认“无纸”,须上传随附单据;
- “征减免税方式”限选:照章征税(代码1)或免关税、征增值税/消费税(代码B);
- “主管海关”统一填写4718(非申报地海关编码);
- 报关单“备注栏”需同步填写减免税申请内容,系统将自动同步至减免税表,避免重复录入。
- 上传单据规则:已上传至报关单随附单证的材料(如发票、合同等),减免税系统将自动抓取,无需重复上传;缺失必传单据将触发提示,影响后续审核。
- 提交方式建议选择“辅助提交”——报关单放行后,系统自动将减免税数据推送至海关减免税系统;若选“手动提交”,需企业登录减免税系统“自报享惠减免税数据查询”模块另行提交。
其他功能
数据查询
境内收发货人、消费使用单位及申报单位均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
- “货物申报综合查询→报关单数据查询”;
- 新增独立入口:“减免税综合查询→自报享惠减免税数据查询”,支持按业务编号、商品编码、税号、减免税备案号等条件检索。
常见状态说明:
- 暂存:处于“手动提交”模式,需进入详情页手动提交;
- 申报待提交:提示随附单据不全或需按回执修正;
- 申报/海关入库成功:字段锁定,不可编辑修改。
数据修撤
在“减免税修改/撤销申请”模块下,新增“自报自享减免税修改申请”和“自报自享减免税撤销申请”,操作流程与现行《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修撤一致:
- 须点击中心统一编号进入详情页,完成操作并上传单证后暂存,方可提交;
- 已提交的修撤申请,可通过“自报自享减免税数据查询”界面,按单证类别筛选查看。
自主打印
在“自报自享减免税数据查询”界面勾选目标数据,可打印《征免税信息核对单》及《商品附加页》。
注意事项
- 系统将自动校验享惠主体名单及免税商品清单。企业应严格参照快审规则填报商品税号、品名及性能指标。若申报征免方式为“照章征税”(代码1),不触发校验;遇税则调整导致税号与免税清单不符时,须改用普通减免税模式申报。
- 对适用市场化排除措施的商品,企业须提前申领排除编号,并在申报时准确录入。同一报关单若同时含免税项与对美加征排除项,因加征税款无法自动排除,暂不适用自报享惠模式。
- 减免税申请数据由单一窗口以报关单单证放行或担保放行为节点自动生成并推送至H2018系统;如报关单命中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事中验估参数,须待验估审结后方能生成数据。
- 《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生成后,其编号将自动返填至报关单“备案号”栏;报关单编号、“是否已报关”等信息亦自动返填并核注通知书,无需再通过报关单修撤方式核注。
- 自报享惠减免税数据全部源自报关单申报环节,减免税系统内禁止新增、删除或复制该类数据。
- 企业须在接到海关通知后30日内完成补充申报、报关单/免税申请修撤及退补税。逾期未办的,主管海关可暂停其资格并移交稽核查处置;享惠材料须完整留存备查;存在欺骗、隐瞒等虚假申报行为的,将被终止资格、追缴税款并依法追究责任。
内容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