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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了解!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自贸日刊与政策纪要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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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5〕68号)要求,天津市商务局、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天津市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意义,加强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研究与对接,借鉴先进试点经验,加快构建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模式,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二、加强组织实施

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聚焦企业急需、产业带动效应强的重点任务,加大实施力度,推动试点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将制度创新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注重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等政策协同联动,形成叠加互促效应。

三、做好指导评估

加强对各区复制推广工作的统筹指导与协同支持,放权赋能,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堵点,完善工作链条,放大试点溢出效应。市商务局将联合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动态跟踪各项措施进展,定期汇总通报;各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梳理报送任务落实情况。

四、统筹开放与安全

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依法依规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健全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针对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优化举措;重大事项须按规定程序请示报告

天津市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国函〔2025〕68号文,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服务高质量发展,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充分发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和引领带动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部署,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衔接、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统筹发展与安全,健全风险防控制度,为国家制度型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二、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

1. 金融科技创新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自贸试验区打造金融科技示范场景。

2. 跨境资产管理服务升级

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为境外基金提供境内投资管理、估值核算等服务(自贸试验区)。

3. 数字人民币深化应用

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拓展贸易结算、电商平台支付、旅游餐饮等场景,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自贸试验区)。

4. 全球/区域财资中心建设

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财资中心,优化跨境资金池、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业务;推进再保险国际化(自贸试验区)。

5. 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升级

提升FT账户系统功能,支持跨境融资、并购、债券等本外币一体化金融服务,探索突破性跨境金融产品,推动资金依法有序自由流动(自贸试验区)。

6. 资产支持证券跨境转让试点

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研究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支持证券跨境转让业务(自贸试验区)。

7. 融资租赁资产跨境转让

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租赁资产转让;探索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转让试点(自贸试验区)。

8—10. 电子支付便利化与监管透明化

鼓励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对标国际标准,推广数字身份跨境认证;支持境外持牌电子支付机构合作展业,优先使用人民币结算;监管政策及具有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公开(全市)。

11. 数据出境安全合规

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金融机构可向境外传输日常经营所需数据,须依规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及标准合同备案(全市)。

12—13. 电信服务公平可及

基础电信企业依法提供非歧视性携号转网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完善移动通信转售服务体系,合理定价,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全市)。

三、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14. 进口酒类标签简化

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进口葡萄酒、蒸馏酒代理商,可免于在容器、标签、包装上标注中文商标名、保质期等信息;若因包装或添加物致有效期缩短,须作特别标示(自贸试验区)。

15—20. 口岸功能与物流效能提升

丰富口岸集拼箱功能,探索海铁联运中转集拼模式;对境外完成合规检疫的特定进口货物,简化境内检疫流程;支持境外主体参与自贸试验区标准制修订;跟进“单一窗口”数据跨境交换系统建设与应用;鼓励物流企业创新“最后一公里”配送,加快智能测试道路建设;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区港一体化管理,取消普通货物堆存期限限制(危险品除外)(自贸试验区)。

21. 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强化

海关对进出口涉嫌侵权假冒货物依职权采取边境措施,并可向目的国(地区)海关通报过境侵权货物信息(自贸试验区)。

22—27. 商用密码管理优化与数据安全保护

除列入进口许可清单外,不设商用密码产品进口限制;不强制要求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或本地合作;指导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同步规划、建设、运行商用密码保障系统;鼓励采信检测认证结果;加快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加强检测体系、标准化和人才建设;严格防止海关秘密信息未经授权披露(全市)。

四、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

28—29. 数据分类分级与跨境流动便利化

自贸试验区率先制定重要数据目录;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发布示范场景,便利企业开展自评与合规(自贸试验区)。

30—32. 数字基础设施与产业融合升级

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科研机构依法依规使用网络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对外合作;推动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票据应用;深化“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支持创新药械研发与外资合作(自贸试验区)。

33—38. 智能网联与数据要素市场化

探索高度自动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测试与示范;推进商业化应用试点;研究高精地图地方标准与审图细则;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国际开源促进机构;支持开展数据交易服务,完善基础设施与标准规则(自贸试验区)。

39—49. 公共数据开放与数字治理能力提升

依法依规向境外提供业务所需数据;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增强电子发票跨境交互性,支持国际标准应用培训;研究国际接轨的数字身份互认试点;加强AI安全伦理研究与大模型合规引导;持续扩大公共数据开放,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模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与能力建设;强化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监管与反垄断执法(全市)。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50—53.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质

优化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提升商标、专利信息检索与注册服务效能(全市)。

54—58. 地理标志、农化数据及商业秘密强化保护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高水平保护;对已上市新农用化学品未披露实验数据给予独立保护期;严打恶意商标仿冒、盗录院线电影、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加大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力度(全市)。

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

59—65. 采购方式与信息公开优化

自贸试验区适用政府采购复制推广措施(涉密及国安项目除外);鼓励公开竞争,允许特定情形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行有限竞争时应规范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招标需设定不少于25日(紧急情况不少于10日)资格预审期;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一般不少于40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覆盖全成本;鼓励免费提供招标文件并以中英双语发布采购公告(自贸试验区)。

66—73. 供应商权益保障与中小企业支持

可拒绝三年内存在重大实质性违约记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需求编制可设置环保、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优先采用国际标准;应未中标供应商请求说明落选理由(不含商业秘密);健全电子化平台,推动流程透明化、智能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切实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度(自贸试验区/全市)。

七、推动相关“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

74—77. 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提升

自贸试验区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实施智慧监察、分类监管、专项检查;支持国际劳工领域人才培养;健全三方协调机制;培育基层服务站点与工会法律援助力量(自贸试验区)。

78—92. 绿色低碳发展与国企治理现代化

开展绿色低碳国际合作与能力建设;允许保税物流方式开展船供燃料油混兑调和;加快氢能技术攻关与加氢站建设;严格执行伏季休渔与限额捕捞制度;推进地方国资监管立法,完善分类授权与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规范专营企业商业决策;强化公共产品成本规制与补偿机制;深化市属国企信息公开,推动ESG信息披露;全面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强化工会法律监督;清理评估法规规章,不得降低劳动者权益保护标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扩大绿色认证结果采信;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与技术合作;支持绿色信贷、债券、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自贸试验区/全市)。

八、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93—98. 全链条风险防范机制

健全风险评估、预警监测与分类处置机制;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跨境监管协作,运用“沙盒监管”隔离风险;推动监管互认与境外网络安全合作;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网络安全检查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完善全流程监管规则,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与网络监管(全市)。

附件:天津市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责任分工表.pdf

来源:天津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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