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水网建设、跨境贸易便利化及民生法规修订
国务院总理李强12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家水网建设情况汇报,部署复制推广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政策措施,审议通过《供水条例(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加快国家水网建设,夯实水安全保障基础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落实,主骨架和大动脉逐步完善,骨干输排水通道与重要调蓄节点加快建设,成效显著。国家水网建设是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国家水安全的战略举措,兼具交通运输、生态环保、旅游景观等多重效益,是当前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
会议强调,水网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长、涉及部门多,须强化协同配合,加快前期工作,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引导央企国企加大投入,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严把质量关,将监管覆盖立项、施工、验收全过程,打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
复制推广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跨境贸易便利化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要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加强运输通道与方式间衔接,深化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多式联运进出境协同;推动绿色贸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优化特殊商品监管,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检测业务;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加快智慧海关、智慧口岸建设,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互联互通;强化口岸联防联控,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关,做到“通得快、管得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综合研究室主任赵福军表示,此次部署体现我国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政策突出制度创新与科技赋能,通过降成本、提效率、促创新,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为消费者享受优质进口商品提供支撑;同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必然要求,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筑牢根基。
近年来,我国持续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在简化通关流程、优化监管模式、强化互联互通、深化制度创新、细化惠企服务等方面取得实效。海关总署表示,将持续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出台更具针对性、含金量的举措,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健全城乡供水体系,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会议强调,供水是重大民生工程,须坚持城乡统筹,推动城市与农村供水协同发展,加快构建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规范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多水源互补,加力支持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强调压调蓄等终端设施日常维护,切实保障水质安全。压实供水单位主体责任,推动规范化、专业化运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供水服务水平。
修订药品管理法规,强化全链条监管
会议指出,及时修订药品管理监督法律法规,对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完善药品研制与注册制度,加快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审批,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保持药品监管高压态势,强化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全流程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信息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