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注册号办理要求及条件详解(2025版)
一、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18位GACC号)
适用对象: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工厂、加工企业
法律依据:《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25
1. 核心办理条件
分类要求
18类重点食品 肉类、水产品、乳制品、蜂产品等(清单见下文)需由所在国官方推荐注册,不接受企业自主申请2
其他食品 可通过中国境内委托代理人(如报关公司)直接向海关总署申请
18类强制官方推荐食品清单:
肉与肉制品
水产品
乳制品
燕窝及制品
蜂产品
蛋类制品
食用油脂
谷物制品
保健食品
...(共18类,完整列表见海关总署公告)2
2. 申请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 企业注册申请书(中英文版)
▶ 所在国主管当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明(需公证+领事认证)5
▶ 原料配料表(含添加剂使用明细)
▶ 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注关键控制点)
特殊要求:
▶ 产品内外包装照片(需标注拟输华产品名称、规格)
▶ 企业声明(承诺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标准)5
3. 办理流程
mmermaid graph TD A[所在国官方推荐] --> B[提交至中国海关总署] B --> C{是否18类食品?} C -->|是| D[海关总署专家评审] C -->|否| E[委托代理人直接申报] D --> F[通过后列入注册名单] E --> 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