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9810出口海外仓通关操作指南
9610、9710、9810模式区别
9610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
指境内电商企业通过电商平台交易,经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报关。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商品可适用“清单核放、汇总统计”。
9710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9810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指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运至海外仓,待电商平台成交后,再从海外仓发货送达买家。
数据传输
在申报前,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需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或海外仓订仓单电子信息;物流企业须传输物流信息,并对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单证申报
9810出口货物可采用报关单方式进行申报。对于单票金额不超过5000元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也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简称“申报清单”)。
逻辑校验
“单一窗口”系统将对报关单或申报清单与交易订单、海外仓订仓单及物流单等信息进行逻辑匹配,并对企业资质进行审核。
校验通过后,报关单自动推送至海关H2018系统,申报清单则推送至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
物流管理
通过H2018系统通关的9810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且出口及退货货物可按“跨境电商”类型办理转关。
在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地海关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的,货物品名可按总运单形式以“跨境电商商品一批”录入。
优先查验
现场海关根据布控指令实施查验,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给予优先安排。
退货监管
9810出口海外仓货物因滞销或品质规格问题,可向海关申请退运。
其中,因滞销在原出口6个月内申请退运,或因品质问题在1年内申请的,凭《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并退还出口关税。
无需汇总
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的9810出口货物,其申报清单不再需要汇总申报为报关单。
本文转载自:黄埔海关12360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