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出口许可证管理政策正式实施

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涉及钢材、生铁及钢坯等300个海关编码产品,覆盖绝大多数钢铁出口品类。企业申领许可证须提交出口合同及生产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政策实施时间与申请安排
企业自2025年12月17日起可提前申领2026年度许可证,于2026年1月1日起用于报关。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不可跨年使用;每年12月中旬商务部统一签发次年许可证。
申领流程与适用规则
许可证实行“一证一码”“谁出口谁申请”原则,主要分三步:办理电子钥匙→线上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通关。加工贸易、补偿贸易方式下实行非“一批一证”,有效期内可多次通关(≤12次);其他贸易方式实行“一批一证”。
材料与资质要求
申领需提交中方盖章、外方签字或盖章的出口合同,以及由生产商开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证明须加盖质检章或公章,无固定格式,但上传附件中企业名称、证明编号须与填报信息完全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负主体责任。
政策背景与行业影响
此次是时隔16年我国再度对钢铁出口实施许可证管理。2021年12月至2025年10月,受内需疲软影响,我国钢材出口量增长94.4%,但出口均价累计下跌65.5%;2024—2025年,约50%出口目的地发起双反调查,累计应诉案件达59起。
新政不设数量配额,但强制要求质量合格证明,释放明确信号:国家不再支持低附加值、高能耗粗钢产品出口,旨在遏制低价倾销、应对海外贸易摩擦,并推动企业向技术升级与品牌建设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