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绅道关务咨询:税号错归致漏缴税款超13.7万元,企业被罚6.4万元
某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某物流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一批货物,其中第1项申报为“阀门配件执行机构”,税号8481901000(关税税率4%,增值税13%),申报总价155360欧元。
经海关核查,实货应归入税号8412390090(关税税率14%,增值税13%),因税号错归导致少缴税款人民币137090.55元。海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违法表现
本案核心问题在于税号与税率严格挂钩:申报税号8481901000对应“阀门用零件”,关税4%;实际应归税号8412390090属“其他液压或气压传动元件”,关税14%。仅关税税率差达10个百分点,叠加高额申报总价,造成显著税款流失。
根据海关监管要求,“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属于严重违规行为。税款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任何通过错归税号、伪报品名等方式规避税负的行为,均直接损害国家利益。
涉案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九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二项
税号错归的隐性成本远超罚款
6.4万元罚款与13.7万元补税仅为直接成本,错归税号还将引发多重隐性风险:
- 信用等级受损:违规记录纳入海关信用档案,可能导致企业由“一般信用”降为“失信企业”,面临100%查验率及通关效率大幅下降;
- 税款滞纳金风险:逾期补缴将产生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长期拖欠或触发强制执行;
- 后续监管加码:被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后,海关将强化对其进出口货物的查验与审核,抬升通关时间与物流成本。
进口商品税号归类合规的关键在于“精准匹配、有据可依”。企业切勿因赶通关进度或意图降低税负而忽视归类规则,尤其对机械、传动类等税率差异显著的商品,须加强内部合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