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案例分析 | 开证行由买方单方面指定,中国出口商陷款货两空困境

案例分析 | 开证行由买方单方面指定,中国出口商陷款货两空困境 贸法通
2026-01-04
11

一、案例摘要

国外买家向中国出口商采购包装材料,约定信用证付款。卖方依约发货并提交全套单据后,开证行长期无理由拖延:既不提出不符点,也不付款,更拒绝退还正本提单等关键单据,导致出口商无法收款,亦无法办理退运,面临货款落空与高额滞港费双重风险。

二、事件经过

中国出口商向海外买家出口两集装箱包装材料,采用信用证结算。货物出运后,卖方向买方指定的境外开证行提交全套单据。开证行签收单据已逾一个半月,仍未予任何反馈——未提示单据瑕疵,亦未履行付款义务。买方称,因实际开证申请人被当地海关锁定识别代码,致使开证行无法付款,并建议中方尽快转卖或退运。但因开证行拒不退单(含正本提单),出口商丧失对货物的实际处置权,风险持续扩大。

三、经验教训

部分境外开证行操作不规范,常依开证申请人(买方)单方面指令决定是否付款,甚至出现“向买方放单、拒向卖方付款”的情形,造成出口企业“款货两空”。为防范此类风险,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共同协商选定信誉良好、合规运营的国际性银行作为开证行,避免由买方单方面指定。

(来源: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贸法通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3068
粉丝 0
贸法通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15.7k
粉丝0
内容3.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