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指原出口或进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规格不符、交货延误等情形,被退回进口或出口的货物,分为一般退运货物与直接退运货物两类。
退运进口报关关键要点
退运进口需严格核查货物数量、品种、规格,确保与原始出口信息一致;如存在差异,须及时与海关、货代等相关部门沟通处理。
应提前掌握目标国进口政策及法规要求,部分商品可能受限或禁止退运进口,须特别关注合规风险。
需备齐退运协议、运输单据、质量检验报告等核心单证,文件须真实、完整、准确,为报关提供法定依据。
运输与仓储环节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范货物损毁或丢失。
退运货物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视为退运货物:
- 货物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
- 规格不符或延误交货;
- 其他原因导致退运出境或进境(加工贸易货物、加工贸易设备、租赁期不足一年设备、免税品、出口加工区进口设备等除外)。
退运进口报关时效与流程
各环节参考时效
- 补税证明或未退税证明办理:2–3个工作日;
- 商检退运系统登记:1个工作日;
- 退运清关:3.5个工作日;
- 查验与放行:1.5个工作日。
标准操作流程
办理补税/未退税证明 → 商检退运系统完成信息初采 → 目的港快速进口清关 → 协同查验 → 安排退运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