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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自2026年1月1日起,这17种商品和服务将免征增值税

越南:自2026年1月1日起,这17种商品和服务将免征增值税 越华驿站
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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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越企查|尽调越南企业、找越南客户的首选平台,让中越贸易更简单!

据越媒报道:2025年12月31日,政府颁布了第359/2025/ND-CP号法令,修订和补充了2025年7月1日政府颁布的第 181/2025/ND-CP 号法令中的若干条款,该法令详细说明了2024年增值税法若干条款的实施细则。

因此,第359/2025/ND-CP号法令第1条第1款在第181/2025/ND-CP号法令第4条第1款之后增加了第1b款,该款涉及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主体。

根据第181/2025/ND-CP号法令,自2026年1月1日起,以下17种情况将免征增值税:

一、未经加工成其他产品或仅经过生产、捕捞和销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普通初步加工的植物产品、人工林、牲畜、水产养殖产品和鱼类,以及进口阶段。

在此背景下,仅经过基本加工的产品包括:清洗、干燥、去皮、研磨、压碎、去壳、分离、去茎、切割、研磨、抛光、涂层、分割、去骨、剁碎、去皮、压碎、擀薄、加盐、密封罐装、冷藏(冷冻)、用二氧化硫保鲜、添加化学物质防止腐败、浸泡在硫磺溶液或其他保鲜溶液中,以及其他常见的保鲜方法。

如果无法确定,农业和环境部负责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农作物、人工林、牲畜、水产养殖和渔业产品的生产过程做出决定,以确定该产品是否未经加工成其他产品,或者是否仅由生产或捕捞和销售该产品的组织或个人进行了基本加工,以及在法律规定的进口阶段是否经过加工。

二、购买未经加工的农作物、种植林木、牲畜、水产养殖或渔业产品,且该等产品未经加工或仅经过基本加工,并出售给其他企业、合作社或合作社的企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盟,无需申报和缴纳增值税,但有权扣除进项增值税。其中:

  • 在商业贸易阶段,向其他企业、合作社和合作社联盟销售未经加工或仅经过最低限度加工的农产品、人工林、牲畜、水产养殖产品和渔业产品,并采用税前扣除法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合作社和合作社联盟,无需申报、计算或缴纳增值税。

  • 如果企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盟对向家庭、个体生产者和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等实体销售未经加工或仅经过最低限度加工的农产品、林产品、畜产品和水产产品采用税收抵扣法缴纳增值税,则增值税必须按第 181/2025/ND-CP 号法令第 19 条第 3 款规定的 5% 税率计算。

  • 以直接计算法缴纳增值税的家庭、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企业、合作社、合作联盟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商业贸易阶段销售未经加工的农产品、人工林、牲畜、水产养殖产品或仅经过基本加工的收获水产品时,其应缴纳的增值税按其收入的1%(百分比)乘以其收入计算。


三、国家出售给现有租户的公有住房。这包括住房法规定的公有住房。

四、按照土地法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

五、下列金融、银行、证券交易和商业服务

  • 信贷发放服务受信贷机构相关法律的约束,费用在越南政府与外国贷款机构之间的贷款协议中明确规定。

  • 由纳税人提供的贷款服务并非信贷机构。

    证券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交易、证券承销、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和证券投资组合管理,均受证券法的监管。

    资本转移包括将投资于另一经济组织的全部或部分资本转移(无论是否设立新的法人实体)、证券转移、出资权转移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的资本转移,包括将企业出售给另一生产经营企业,其中购买企业依法继承出售企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本条所指的资本转移不包括投资项目的转移或资产的出售。

  • 债务出售包括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的出售,以及非信贷机构的纳税人之间存款凭证的出售。

  • 外汇交易。

  • 受信贷机构法、证券法和商业法监管的衍生产品,包括:利率互换;远期合约;期货合约;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合约;以及其他衍生产品。

  • 出售政府设立的国有组织(其职能是买卖债务以处理越南信贷机构的不良债务)的债务抵押资产。

    财政部应当按照本条款第c点和第d点的规定,对证券交易和证券转让服务作出详细规定。


六、殡葬服务包括殡仪馆租赁服务、殡葬车辆、各种形式的死者埋葬、墓地迁移、墓地维护,必须由具有殡葬服务业务职能的机构提供。

七、利用民众捐资和人道主义援助资金(占项目总资金的50%以上;民众捐资和人道主义援助资金不足项目总资金的50%时,项目全部价值均须缴纳增值税)进行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文化艺术作品、公共服务工程、基础设施和社会政策受益人住房的维护、修缮和建设活动。其中:

  • 公众捐款包括来自组织和个人的资金和赞助。

  • 本条款所列的历史文化遗迹和风景名胜区,应当按照文化遗产法的规定予以实施。

    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是指不以商业目的为导向且不产生收入的工程。本条所指工程应按照政府令 06/2021/ND-CP 附录一第 2 点第 1 节和第 3 节的规定实施,该法令详细规定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和维护的规章制度。

  • 本条款规定的社会政策受益人包括:依法有功之人;领取国家财政补贴的社会福利受益人;属于贫困家庭和近贫困家庭的人以及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按照教育和职业培训法开展的教学和职业培训活动。教学和职业培训机构设有收支服务的,不征收增值税;组织和个人向教学和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九、出版、进口、发行报纸、杂志、简报、特刊、政治书籍、教科书、课程教材、法律文本、科技书籍、对外信息书籍、少数民族语言书籍以及宣传图片、照片、海报(包括录音带、录像带或光盘)、电子数据货币、印制货币。其中:

政治书籍是宣传党和国家政治路线的书籍,是按照特定主题和话题服务于政治任务的书籍,是服务于组织、层级、部门和地方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的书籍;是统计书籍,是宣传善行和模范人物的书籍;是收录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和理论研究的书籍。

教科书是用于从学前班到高中各个阶段的教学和学习的书籍(包括适合教育课程的教师和学生的参考书)。

  • 教科书是大学、学院、职业高中和职业培训中心用于教学和学习的书籍。

  • 法律文本书籍是包含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印刷书籍。

  • 科学技术书籍是用来介绍和指导人们了解与生产和其他科学技术领域直接相关的科学技术知识的书籍。

  • 以少数民族语言印刷的书籍包括以标准越南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印刷的双语书籍。

  • 宣传画、照片和海报包括用于宣传推广目的的绘画、照片、海报、传单、小册子、口号、领导人画像、党旗、国旗、青年团旗和少先队旗。

  • 对外信息用途的书籍,其中对外信息的实施符合政府第 72/2015/ND-CP 号法令关于对外信息活动管理的规定。


十、省内、城市地区以及省外邻近路线上的公共汽车、有轨电车和内河航运,设有上下客站点。

十一、为直接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而需要进口的国内尚未生产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材料;为进行油气田勘探开发而需要进口的国内尚未生产的机械、设备、零部件、专用运输车辆和材料;为企业购置固定资产而需要进口或从国外租赁用于生产、经营或租赁的国内尚未生产的飞机、直升机、滑翔机、钻井平台和船舶。其中:

财政部发布以下清单:国产机械、设备、零部件和材料清单,区分国产机械、设备、零部件和材料与尚未国产化、需要进口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同类产品;国产机械、设备、零部件、专用运输车辆和材料清单,区分国产机械、设备、零部件、专用运输车辆和材料与尚未国产化、需要进口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的相关产品;以及国产飞机、直升机、滑翔机、钻井平台和船舶清单,区分国产飞机、直升机、滑翔机、钻井平台和船舶与尚未国产化、需要进口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或从国外租赁用于生产、经营或租赁用途的相关产品。

十二、人道主义援助中进口的货物,属于不可退还援助。向外国组织、个人和国际组织出售的用于人道主义援助、对越南的不可退还援助的货物和服务。其中:

  • 人道主义援助和不可退还援助中的进口货物,是指根据人道主义援助和不可退还援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法律提供的援助货物。

    对于在越南境内采购用于人道主义援助或不可退还援助的货物和服务,外国组织、个人和国际组织必须向卖方提交书面文件,明确说明采购货物和服务用于人道主义援助或不可退还援助的外国组织、个人或国际组织的名称、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或价值,并须获得接收人道主义援助或不可退还援助的主管机构和单位的确认。接收人道主义援助或不可退还援助的机构和单位有责任在外国组织、个人或国际组织提出要求时提供确认。


十三、途经越南境内转运或过境的货物;临时进口货物、再出口货物;临时出口货物、再进口货物;根据与外国方签订的出口生产加工合同,用于生产加工出口货物的进口原材料;外国与免税区之间以及免税区之间买卖的货物和服务。融资租赁公司从外国进口的货物直接运入免税区,用于向免税区内的企业进行融资租赁。免税区按照出口税和进口税法的规定运作。

十四、根据《2017年技术转让法》规定的技术转让;根据《2005年知识产权法》规定的知识产权转让;根据《信息技术法》、《数字技术产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软件产品和软件服务。

在技术转让或知识产权转让伴随机器设备转让的情况下,企业必须将转让技术的价值和转让知识产权的价值分开,以确定哪些免征增值税;如果不能分开,则整个合同价值均须缴纳增值税。

十五、出口产品是指已开采但未加工成其他产品的资源和矿物,以及根据国家不鼓励出口的方针,按照第 181/2025/ND-CP 号法令颁布的清单(附录一、附录二)中规定的原材料和矿物出口限制而开采并加工成其他产品的资源和矿物。

如果需要根据各时期的社会经济情况调整清单(附录一、附录二)中的出口产品,财政部应与相关部委协调,向政府报告,供其考虑和决定。

对于需要鼓励出口的、具有较高附加值的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如经工业和贸易部认定和建议,由财政部牵头协调相关部委,向政府报告,供其考虑和决定。

十六、下列情况下的进口货物:

  • 向国家机关、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社会专业组织、社会组织、社会专业组织和人民武装部队单位赠送的礼品,在进出口税法规定的进口免税限额内。

  • 根据越南个人出口税法规定的免税进口限额,向越南个人赠送的礼品和礼物;根据外交豁免标准进口的外国组织和个人的货物以及根据进出口税法规定的免税进口限额,进口的动产。

  • 符合进出口税法规定的免税行李限额的物品。

  • 为预防、减轻和恢复自然灾害、流行病和战争灾害而捐赠或赞助的进口物资,由各部委、部级机关、省市人民委员会以及省市祖国阵线委员会接收。接收机构和组织负责根据捐赠组织和个人的要求出具确认文件。

  • 为边境居民生产和消费而买卖的商品,必须列入法律规定的边境居民买卖商品清单,并且必须在进出口税法规定的进口税免税限额内。

  • 根据文化遗产法规定,由主管国家机构进口的文物、古董和国家珍宝,包括经授权和委托进口的情况。


十七、根据第 181/2025/ND-CP 号法令第 4 条规定,经营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商品和服务的企业,不得就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商品和服务扣除或退还进项增值税,但根据 2024 年增值税法第 9 条第 1 款规定适用 0% 税率的情况除外。

新闻来源:nguoiduatin.vn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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