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安全,我国对涉及人身与财产安全的特种设备实施严格监管。进口相关产品时,准确判定其属性并合规申报至关重要。
一、如何判定特种设备?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主要包括两大类:
承压类特种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实行制造许可制度。
机电类特种设备:如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使用前需通过型式试验。
判定时,可首先核对《特种设备目录》。若商品品名或申报要素涉及气瓶、锅炉、电梯等典型设备,则通常属于特种设备,需按相关要求申报。
二、海关申报具体要求
为加强监管并便利企业,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增设特种设备属性申报项。企业须准确填报:
货物属性选择:
确属特种设备的,应选择 “39-特种设备”。
非特种设备,则选择 “40-非特种设备”,并需提交《不适用特种设备许可声明》。同时,检验检疫名称不得选择特种设备相关选项。
产品资质填报:
进口承压类特种设备,需选择 “430-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填报生产企业的许可证编号。
进口机电类特种设备,需选择 “429-进口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并填报产品的型式试验证书编号。
存在16种特定情形(如船舶用设备)可免于提供上述许可,但需提交声明。
特别提示——气瓶申报:
进口气瓶需提供以下两种资料之一: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430)。
气瓶产品合格证、监检证书及《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适用于按合同标准生产的气瓶)。
三、合规要点总结
企业应主动关注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并在进口申报时务必做到:
准确判定商品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如实申报货物属性(39或40)。
按类填报正确的监管证件代码(429或430)及编号,配合海关联网核查。
准确申报是履行法律义务、确保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建议企业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文件,或在有疑问时咨询专业机构或海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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