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将36类食品及消费品进口零关税政策延长至2027年1月1日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总统2024年12月30日签署的第УП-269号总统令,原定于2025年底到期的36类食品及消费品进口零关税政策,正式延长至2027年1月1日。
该政策最早可追溯至2022年5月,当时乌总统对22种食品实施为期一年的进口关税豁免;2023年3月起适用范围扩大至36类,并成为保障食品安全、稳定物价和改善民生的关键举措。
总统令明确,即便商品原产国未与乌兹别克斯坦建立最惠国待遇关系,其进口也不再适用双倍关税(含附加关税)。
零关税覆盖的主要商品类别
当前继续享受零关税的商品包括:
猪肉及其他肉类(不含禽肉)、猪脂及家禽脂肪; 肉类罐头及相关制品; 鱼类罐头和鱼子酱; 开菲尔、酸奶、酪乳、炼乳(含或不含添加物); 奶酪和凝乳; 去壳鸡蛋和蛋黄; 洋葱、大蒜、韭葱等葱蒜类蔬菜; 生菜、菊苣; 豆类作物; 蔬菜罐头; 水果和坚果(含椰枣、无花果、菠萝、鳄梨、芒果、苹果、梨等); 果酱、果冻、水果泥及相关罐头制品; 面粉(不含小麦粉及小麦—黑麦混合粉); 土豆片和土豆粉; 谷物粮食; 面包、烘焙食品及意大利面制品; 椰子油和棕榈仁油; 淀粉和菊粉; 巧克力、糖果制品和糖蜜; 调味酱和香辛料; 即食汤品和高汤; 瓶装饮用水及各类饮料; 护发用品; 止汗剂、剃须用品及香水; 儿童服装; 鞋垫长度不超过24厘米的鞋类产品。
政策调整机制与执行保障
总统令授权副总理贾姆希德·霍贾耶夫会同相关部委,根据粮食安全状况、居民基本食品供应水平及市场价格稳定性等因素,向总统办公厅提出调整零关税商品清单的建议。
2024年11月,乌对外贸易关税与非关税调节委员会已就此项政策延期开展专项审议,为总统令出台提供直接政策支撑。
延续零关税政策有助于降低进口成本、稳定国内消费市场,同时为出口国及外贸企业提供了更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