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某科技公司与越南一家由中国人Y先生控股的公司长期合作。2020年10月,Y先生将工厂迁至越南后,向深圳公司采购价值2,200,866.25元的电子监控设备,约定预付20%定金,余款货到30天内结清。深圳公司依约发货并收到定金,但对方未按时支付1,760,693.00元尾款,遂暂停发送最后一批配件并启动催收程序。
初期,Y先生以工厂初创及疫情影响为由请求分期付款,深圳公司同意并签署还款协议,但对方未能履约。因跨境沟通困难及疫情阻碍,自行催收无果,深圳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催全球介入处理。
催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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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律师初步调查发现,债务方工厂运营正常,但电话、邮件均无人回应。 -
律师实地走访工厂,仅见工人在岗,无法联系负责人。律师现场送达催款函,限7日内回应,否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
当天下午,债务方主动联系,承认欠款事实,称已支付760,693元,提出剩余700,000元分两期支付,其中30万元作为保证金;若深圳公司于10月前交付最后一批配件,则按期付款,否则扣除相关费用,并反指债权方违反独家代理协议。 -
债权方确认收到首笔款项,但基于信任破裂,拒绝继续发货,强调本次交易与独家代理权无关。 -
律师持续施压,要求债务方一周内提供配件及保修费用明细,明确最终应付金额。 -
经多次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剩余879,011.27元分两期偿还。 -
2022年6月,债务方完成最后一笔还款,案件终结。
案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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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老客户交易风险。即便合作关系长久,企业信用仍可能受经营环境、疫情等外部因素影响而恶化。本案中,债权方对债务方实际情况掌握不足,导致被动陷入催收困境。 -
专业事务应交由专业团队处理。企业自行催收耗时耗力且成功率低,建议逾期三个月仍未回款时,及时委托具备国际网络和本地化能力的专业机构介入,提升回款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