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是否有权要求房东翻新浴室?
当浴室瓷砖缝隙开裂、墙面泛黄、马桶周围出现顽固污渍时,许多租房者渴望彻底翻新。但实现这一愿望前,需厘清法律权利与现实限制。
老旧浴室亟待改善,但租户并无法律权利强制房东更换全新卫浴设施或指定配件。德国租户协会(DMB)专家尤塔·哈特曼明确指出:“只有在浴缸、马桶或水槽发生故障时,租户才有权要求更换;且仅限于恢复原有功能,无需升级为现代化设备。” [2]
房东义务限于维持房屋交付时的使用状态。例如,老旧马桶冲水装置损坏后,只需更换同型号、功能完好的部件,不必升级为智能马桶 [3] 。
住房协会通常每25–30年开展全面翻新或改建,此类工程属现代化改造范畴,但可能引发租金上涨 [4] 。
租户可自主实施的小幅改善
不涉及建筑结构的改动,租户可自行完成:重新粉刷墙面、更换浴帘、添置便携式淋浴房等 [5] 。
但凡涉及结构变动或重大施工,必须事先取得房东书面许可。哈特曼强调:“任何影响建筑结构的改动均须获得房东明确授权。” [6]
标准化翻新套餐与注意事项
部分住房公司提供标准化翻新服务,尤见于无障碍改造项目,由合作方专业施工,并可能提供补贴 [7] 。
需注意:此类套餐常附带租金调整条款,须通过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约定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