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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跨境电商与署长信箱(4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2026:负面清单暂缓发布、海关“定制化、渐进式”查缺补漏,以及一些思考

中国海关:跨境电商与署长信箱(4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2026:负面清单暂缓发布、海关“定制化、渐进式”查缺补漏,以及一些思考 检验检疫与跨境电商
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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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跨境不容易,清关我帮您!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动态:负面清单暂缓发布,海关推进精细化管理

2026年伊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从业者关注的进口食品负面清单未如期发布。这一暂缓释放出明确信号:国家高度重视政策一致性与执行有效性,亦凸显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态的战略重视——该业态支撑数十万就业岗位、贡献近百亿税金、服务约四千万境内居民消费需求,属事关民生与外贸大局的重要领域。

当前监管思路正转向“定制化、渐进式”优化:在延续“参照个人自用物品”管理原则基础上,针对国内外标准差异,建立风险分级与差异化监管机制 [2]

原产地证书监管升级

涉及“香港启运+香港产地入口类商品”的原产地证书要求已收紧:仅认可由香港工业贸易署签发的证书,不再接受各类商会及联合会出具的证书。该调整或将影响已下单或在途、拟入保税仓的海外备货商品 [3]

出口再进口商品监管趋严

对“出口再进口的中国大陆产地入口类商品”,报关入仓时须额外提交出口至境外的全套单据,包括工厂营业执照、原产地证、运输单据及出口报关单等。其中,婴幼儿配方奶粉、水果、肉及水产品等品类明确不支持出口再进口路径 [3]

跨境特殊食品监管的关键挑战与治理路径

平台主体责任强化方向

平台需掌握原产地特殊食品监管规则,按是否经上市审批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无上市审批环节的跨境特殊食品,应通过工厂资质核验、海外上市情况摸排、成分功效检测及广告合规审查,防控“产地造假”“专供内地”“虚假宣传”等风险;可引入保险公司、检测机构等第三方联合背书,并将自查结果定期向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开放,主动接受飞行检查 [4]

中外标准差异引发的核心治理难点

跨境营养健康食品监管的最大难点,在于中外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系统性差异,由此衍生多重实践冲突 [5]

  • 含我国认定为“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但海外合法上市的成分(如卡宾达树相关产品),是否允许销售?
  • 宣称功能或适用人群,但未在我国完成注册或备案的食品补充剂、特医配方食品,是否允许销售?
  • 含我国认定为“超范围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的成分(如部分氨基酸、赖氨酸类产品),是否允许销售?
  • 含我国尚无对应含量检测标准,或按国内标准检测结果与标签标示不一致的成分(如辅酶Q10、水飞蓟、芥子油等),是否允许销售?
  • 按我国标准不属于食品、但在海外作为食品合法上市的商品(如喜马拉雅盐等矿物盐),是否允许销售?

上述问题折射出技术性贸易壁垒与法规适配滞后之间的张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发展尚不足十年,新场景、新需求、新冲突持续涌现,亟待现有法律体系与监管框架进一步磨合与升级 [6]

从全球经贸治理视角看,我国尚未就特殊食品达成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全球范围内亦缺乏监管规则共治实践,在检疫准入、海外合法上市证明、功效宣称及第三国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尚未形成基本共识 [7]

尽管治理难度大、周期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仍是稳就业、保税收、促外贸平衡、深化参与全球经贸治理的重要抓手。其可持续发展,有赖于监管部门持续优化政策创新,推动制度型开放落地见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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