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2026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5年第91号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及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作出调整。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经营者,须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先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再向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进口许可证,并凭证办理海关进口手续 [2]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商务部、海关总署2024年第67号公告同步废止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