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对外贸易法于1994年起施行,2004年首次修订,经过2016年和2022年两次修正,今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修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是我国在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国际规则加速重构背景下的重要举措,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共十一章八十三条,积极适应对外贸易发展趋势和环境变化,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充实对外贸易工作总体要求、落实对外贸易领域改革举措、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等。
法律的修订进一步强化了立法宗旨,进一步体现党中央关于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明确写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同时增加“对外贸易工作应当坚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等规定。
在落实改革举措方面,对国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等作出规定,并将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和鼓励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等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法律明确国家加强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对外贸易经营者知识产权合规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等。
此外,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还丰富完善了对外斗争法律工具箱,补充完善了相应反制措施,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
关税重大调整,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将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扩大优质商品供给,2026年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一是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降低压力机用数控液压气垫、异型复合接点带等关键零部件、先进材料的进口关税。
二是助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降低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未焙烧的黄铁矿等资源性商品的进口关税。
三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助力加快建设健康中国,降低人造血管、部分传染病的诊断试剂盒等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
此外,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取消微型电机、印花机、硫酸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
为服务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支持循环经济和林下经济发展,2026年增列智能仿生机器人、生物航空煤油、林下山参等本国子目。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972个。
为持续深化经贸合作,促进区域融合发展,2026年根据我与34个贸易伙伴签署的24项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继续对原产于上述贸易伙伴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为促进与最不发达国家的经贸合作,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发展,2026年继续给予43个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根据亚太贸易协定以及我与有关东盟成员国政府间换文协议,继续对原产于孟加拉国、老挝、柬埔寨、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特惠税率。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