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关于支持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发布

《关于支持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发布 宜宾市商务局
2025-12-31
3

关于支持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平台经济建圈强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电商在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及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作用,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一、加大电商批发零售类企业培育力度

对上年度通过互联网实现零售额超5000万元或批发额超10亿元,且增速高于全省社零总额或批发业销售额增速2个百分点以上的电商销售类企业,按综合发展成效分梯度激励,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

二、支持电商服务类企业快速成长

对上年度营收超1亿元且增速高于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速3个百分点以上的电商服务类企业,按综合发展成效分梯度激励,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对运用数字化手段显著提升“烟火小店”等生活服务效能的平台企业,另行给予最高200万元激励。

三、支持平台经济创新项目建设

支持平台经济企业在商业模式、科技研发、应用场景、服务业态等领域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创新项目,按上年度在川实际投入及成效给予激励,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其中属国际国内、中西部首发首试项目,分别追加20%、10%激励;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线上创新服务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

四、支持平台经济载体建设

对国家电商示范基地年度综合评价位列第一档次的运营机构,最高激励100万元;对获评省级电商基地或跨境电商园区的运营机构,依据经营规模、入驻企业数量、配套服务能力等综合成效,梯度激励,最高50万元。

五、支持重大平台经济活动开展

支持商协会、电商企业在川主办消费节、电商竞赛、资源对接会、展会等重大活动。对主办全国性或中西部有影响力活动的主体,分别按其自筹资金实际投入的50%、30%给予补助,单项活动最高100万元,同一单位年度累计补助不超200万元。

六、支持平台经济人才队伍建设

对新入选平台经济产业链领军人才、所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个人,按A类、B类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七、加大引导基金支持力度

用好四川省文旅商贸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强化对平台经济建圈强链项目的投融资支持。

本政策支持对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政策有效期为2026—2028年,由商务厅、财政厅共同解释。

来源:四川商务
一审一校:罗煜辉
二审二校:康明明
三审三校:范洪斌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宜宾市商务局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151
粉丝 0
宜宾市商务局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2.5k
粉丝0
内容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