鱿鱼进口清关指南
鱿鱼,又称柔鱼、枪乌贼,属软体动物门头足纲管鱿目开眼亚目。因其进口流程复杂、监管要求严格,国翔关务组梳理关键环节,助企业高效完成清关。
一、清关流程
签订合同
与境外供应商明确货物规格、数量、价格等条款,并确定海关商品编码(HS编码);若委托代理报关,需同步签署进口代理协议。
货物运输
确保全程冷链运输,温度、湿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障鱿鱼品质稳定。
文件预审
发货后由专业人员核查单证完整性与准确性,提前规避清关风险。
申报报检
向海关提交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完成检验检疫申报和价格审核。
缴纳税费
依据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依法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费。
现场查验(如需)
海关可能对货物实施查验,包括包装、标签、感官品质及抽样检测等。
海关放行
查验合格、税费结清后,海关出具放行指令,企业可办理提货手续。
二、所需单证
基本贸易单据
包括进口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等,须完整标注储存温度、运输温度等关键信息。
特殊资质与证书
需提供国外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原产地证书;养殖类产品须另附检疫许可证;同时需动植物检疫证明。
其他相关文件
中英文标签样张(符合GB 7718等中国法规)、食品级包装声明、成分表及生产工艺说明等。
三、注意事项
企业资质要求
进口商须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并完成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亦须完成海关备案。
产品质量要求
鱿鱼应源自合法捕捞水域或合规养殖场,生产加工中不得使用中国及输出国禁用药物或添加剂,须符合双方食品安全标准,无致病微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
包装标识要求
内外包装须采用全新、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食品级材料,中英文标识清晰牢固;预包装产品中文标签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
检验检疫要求
鱿鱼属高风险进口食品,须严格遵循海关总署关于水产品检验检疫的最新规定,提前完成相关准入及申报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