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知识产权法律重大修订:商标审查加速、异议期延长
近日,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签署第233-VIII号法律,对本国知识产权保护框架进行重大修订。此次修订聚焦监管现代化、流程高效化与执法强化三大目标,重点推出商标加速审查、延长异议期、加强版权监管等关键举措。
核心调整
根据修正案,自2026年1月25日起,以下调整正式生效 [2] :
审查程序
商标加速审查期限调整:
- 申请人可请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原为一个月);
- 也可请求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面审查(原为4个月) [2] 。
新增暂停审查依据:如任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审查程序可因此中止;此前仅允许在向上诉委员会提出异议并提交请愿书时暂停 [2] 。
商标异议
延长异议提出期限:异议提出时限由公告之日起1个月延长至2个月 [2] 。
扩大异议延期适用范围:修正案生效后,诉讼程序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申请延期举行异议听证会;此前仅限异议提出方申请 [2] 。
商标注册申请
哈萨克斯坦商标注册由国家工业产权局(NIIP)受理,一份申请仅限一个商标,须包含以下内容: [3]
申请应随附以下文件: [3]
- 审查费缴纳确认文件副本;
- 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副本;
- 集体商标申请需提交集体商标章程,包括注册主体名称、注册目的、使用权人名单、商品/服务名录及使用条件、控制程序与违约责任等 [3] 。
商标审查流程
审查过程中,NIIP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说明;申请人未按时提交所需材料或未申请延期的,视为撤回申请 [4] 。
商标的注册
商标注册信息须录入国家商标注册簿,内容包括: [5]
- 商标图形;
- 申请人(或其代表)信息;涉及集体商标的,还应列明所有人及使用权人名单;
- 商标注册编号与日期;
- 注册所涉商品(服务)清单;
- 向NIIP提交申请的编号与日期;
- 存在《巴黎公约》优先权的,注明首次申请国、编号与日期;
- 其他相关信息,含商标权利处分情况 [5] 。
NIIP须在信息录入注册簿后2个月内发布公告,并立即在其官网发布;相关变更须于录入注册簿后3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发布,并于次月公告中公布 [5] 。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期满前一年内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10年,续展次数不限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