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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完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中航军工研究
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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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时度势总揽全局,将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上升为富国强军的国家战略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时度势总揽全局,将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上升为富国强军的国家战略来推进,强调军民融合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必须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促进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我国军民融合管理体制机制的发展现状


建立完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机制是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管理体制机的核心。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军事工业管理的机构设置、权限划分、管理形式、调节手段、监督方法等。


我国军民融合管理体制方面,从中央层面到国务院层面到地方,已经逐步形成了整体框架基本完备的军民融合管理体制。在中央层面,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是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在中央军委层面,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厅军民融合局与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联合办公,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在国务院层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主要职责是提出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等。在地方层面,各地军民结合主管部门,主要是各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设立专门的军民融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军民两用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研究拟订和推进落实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并推进相关项目建设等工作。


我国军民融合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在军民融合体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


1、 国家层面军民融合统筹规划力量薄弱,缺乏集中统一领导。


在军民融合体制建设方面,虽然从中央层面到国务院层面到地方,已经逐步形成了整体框架基本完备的军民融合管理体制,但是这些领导机构并没有把军队装备主管部门和国防科研院所的主管部门作为成员,无法有效发挥对国防科技资源的统筹作用,严重影响了国家军民科技统筹战略职能的发挥。在管理方面,由于国家对军工科研生产的管理任务分别交由国资委、工信部、科工局、总装备部,国家缺乏对国防科技工业的集中统一领导,管理权限过度分散,严重削弱了国家领导和管理军工科研生产的职能。


2、军民科技融合的发展机制不健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军民融合机制建设上,提出了要建立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这些机制都是当前制约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具体表现在国防科研项目管理模式僵化、军民科技融合管理成本高。目前我军装备采购采取统分结合的采购体制,总装备部统一负责全军装备采购的计划管理、宏观调控。因此存在采购来源单一缺乏市场竞争,措施不配套缺乏市场激励,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评价监督机制等问题。


我国军民融合管理体制机制的发展建议


1、 完善顶层协调机制,实现国家科技和国防科技统筹


建立军队装备主管机关、国防科技创新主管机关与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制度。在此基础上,有两条途径:一是将上述机制扩展为国家科技计划统筹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即国防科技主管部门与教育/科技等国务院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部门参加,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协调重大问题。二是充实现有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组成,吸纳军队装备主管机关、科技创新主管机关作为成员单位参加国家科教领导小组,从国家治理层面统筹好民用科技和国防科技发展。


建立军民科技信息和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加强新建军民共用重大科研试验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广泛吸纳军民两方面的优势资源,共建一批军民结合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促进军民科研设施的开放共享与双向服务,制定科研设施共享开放与使用计费办法和考核标准。


2、 调整领导管理体制,实现国防科技集中统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将国防科工局由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内部司局,将国防科工局原来管理的军工固定资产投资等经费移交军队装备主管部门。从长远看,可以成立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的国防科技与装备管理部门,隶属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以中央军委领导为主。该部门是国防科研生产和武器装备建设的领导机关,实行军人、地方人员混合编制,对外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部委、对内作为军委机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能,对国防科技发展、武器装备建设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3、 改革装备采购组织体制,优化管理流程


遵循装备全寿命管理规律,按照扁平化组织管理要求,改组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管理组织体系,精简管理层级,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度,由“项目办”负责重大装备全寿命管理,消除现行项目管理中各部门共同管理、权责不清的弊病。运用电子政务等信息化手段,对国防科技规划计划、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流程进行重新设计,减少审批、备案等行政干预。另外,简化准入审批,搭建军地信息互动的交流平台。


(中航证券军工组李欣、魏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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