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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业出台中长期激励总体方案引领国企改革发展

航空工业出台中长期激励总体方案引领国企改革发展 中航军工研究
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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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国有科技型公司岗位分红项目分红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直接影响

近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出台中长期激励总体方案,印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六章、四十条,明确提出了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的总体框架和具体要求,规范了中长期激励实施的方式和程序。该办法是航空工业成立以来关于中长期激励的首个较为全面的制度文件。


《办法》的总体目标是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技术、管理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管理技术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核心管理技术人才与企业“贴身经营”、推动企业释放持续发展新活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办法》制定的六大原则分别为:分类管理、因企施策;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合理、促进发展;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成果共享、风险共担;实事求是、循序渐进。


根据国家政策和航空工业实际情况,《办法》将中长期激励分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国有科技型公司三类,具体各类激励对象、激励额度、激励收益、基本条件、业绩考核、审批与管理如下表所示:


资料来源:中航工业网站、中航证券金融研究所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提出中长期激励的对象应为单位核心骨干人才,单位不得面向全体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在在政策保障方面,《办法》规定,除涉及实有股权的激励外,其他经批准的中长期激励所需支出均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其中国有科技型企业分红激励额度在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外单列,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额度由集团公司在全年工资总额中予以单列处理。


接下来,集团公司将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持续推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尽快启动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申报工作,按照年初申报情况推进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推动中长期激励在集团公司落地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吸引、保留和激励核心骨干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该《办法》是央企出台的首个中长期激励总体方案,将为国企改革中激励体制的建立起到引领作用。


作    者:军工组

李    欣 (证券执业证书号:S0640515070001)

艾    芳 (证券执业证书号:S06401160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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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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