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财网3月6日报道,银监会已于2月28日印发《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拨贷比)监管要求由2.5%调整1.5%~2.5%其中,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拨贷比=贷款减值准备/贷款余额,这两项指标主要是用于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具备足够的抵御不良风险的能力。
《通知》按照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参考贷款分类准确性、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资本充足性三项指标确定单家银行的具体监管要求。对此,我们的观点如下:
(1)自去年银监会“三三四十”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以来,银行业隐藏的表内外业务风险已初步得到有效控制,加之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预期,潜在不良生成压力在减缓,行业不良改善趋势已较为明朗,当前的内外部环境支持下调拨备监管要求。
(2)设置拨备下调的区间范围和参考指标充分体现了差异化监管的思路。从确定具体拨备要求的三项参考指标可以看出,严格不良认定标准(逾期90天以上贷款纳入不良比例较高)、积极处置不良贷款(处置的不良贷款占新形成不良贷款的比例较高)以及资本充足率较高的商业银行更易享受拨备下调的政策红利。在当前监管从严和宏观经济弱复苏的背景下,不同业务结构、不同地域分布的商业银行之间经营情况千差万别,“一刀切”的监管要求显然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状况,风险管理能力较强、审慎合规经营的商业银行理应获取更大的业务发展空间。
(3)在本轮金融严监管过程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部分表外业务也纳入风险管理框架,需要计提大量资本金,部分银行面临资本不足的窘境。《通知》规定,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不得用于发放奖金,不得增加分红,确保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留在银行。因此,拨备的下调将增厚银行的净利润水平,缓解部分银行资本金不足的压力。
(4)目前市场上有各种版本对下调拨备所能释放利润的估算(如1万亿、5000多亿等等),我们认为现阶段是难以准确预计的:一是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对不良认定的标准不同,具体的拨备下调空间还有待监管部门的明确,肯定会有部分商业银行不符合下调标准而无法释放利润,强化监管之后,部分认定标准不严格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有可能会增加,即使下调拨备覆盖率或拨贷比,所需要的贷款减值准备未必会有明显下降;二是释放利润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美化财务报表,而是为了加速处置不良,缓解资本金压力,所以各家银行也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来合理确定拨备水平,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因此,预计未来实际可释放的利润空间并没有估算的那么乐观,但仍会对板块估值修复进程的加速形成较强支撑。
基于此,我们看好以下标的:(1)资产质量较好,拨备计提充裕的高成长性银行:宁波银行(2017Q3不良贷款率0.90%、拨备覆盖429.98%ROE16.38%)、南京银行(2017Q3不良贷款率0.86%、拨备覆盖率459.00%、ROE14.13%);(2)风险管理能力较强、资本充足率较高的国有银行:工商银行(2017Q3资本充足率14.67%)、建设银行(2017Q3资本充足率14.67%)。

符 旸(证券执业证书号:S0640514070001)
宋进朝(证券执业证书号:S064011706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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