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开始,芜湖交警将针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开展查处。
1、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罚款50元,记2分,
2、乘坐人不佩戴头盔罚款50元。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通道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记2分,其它道路罚款100元,不扣分。
4、所有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

针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暂不处罚,仍然以教育,劝导为主。
教育方式为: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
交警部门将通过这些方式,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