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船员必看|洋浦大桥船舶防碰撞指南

船员必看|洋浦大桥船舶防碰撞指南 洋浦海事
2025-10-14
2
导读:洋浦海事局制定《洋浦大桥船舶防碰撞指南》

洋浦大桥作为连接洋浦与白马井的重要跨海通道,其桥区水域通航环境复杂,是区域水上交通安全的关键节点。为保障大桥和船舶的安全,防止船舶碰撞桥梁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指南。


桥梁助航设施及警示标志


洋浦大桥共配有10个助航标志,其中通航桥孔两侧桥墩迎船面上均设有桥墩警示标志,编号1#、2#、9#、10#;通航桥孔左侧标志为3#、4#,通航桥孔右侧标志为7#、8#,双向通航桥孔标志为5#、6#。

洋浦大桥1#桥梁标(桥墩警示标志):

19°43′28.95″N/109°12′50.39″E。

洋浦大桥2#桥梁标(桥墩警示标志):

19°43′29.13″N/109°1251.84E

洋浦大桥3#桥梁标(通航桥孔左侧标志):

19°4324.78N/109°1251.16E

洋浦大桥4#桥梁标(通航桥孔左侧标志):

19°4324.92N/109°1252.26E

洋浦大桥5#桥梁标(双向通航桥孔标志):

19°4321.56N/109°1251.62E

洋浦大桥6#桥梁标(双向通航桥孔标志):

19°4321.70N/109°1252.72E

洋浦大桥7#桥梁标(通航桥孔右侧标志):

19°4318.33N/109°1252.08E

洋浦大桥8#桥梁标(通航桥孔右侧标志):

19°4318.47N/109°1253.18E

洋浦大桥9#桥梁标(桥墩警示标志):

19°4314.12N/109°1252.50E

洋浦大桥10#桥梁标(桥墩警示标志):

19°4314.31N/109°1253.95E

洋浦大桥(戴星源 摄)


桥区水域水文气象


1.设计水位(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设计高水位 3.64m(高潮累积频率 10%) 

设计低水位 0.69m(低潮累积频率 90%) 

极端高水位 5.27m(50 年一遇高水位) 

极端低水位-0.40m(50 年一遇低水位)

 

2.潮流 

根据实测资料,洋浦大桥附近水域涨、落潮平均流向分别呈东北东—西南西向,从流速大小来看,落潮流速略大于涨潮。工程海区最大落潮流速大小约0.5~0.8m/s,涨潮最大流速约0.5 m/s~0.7m/s。


3.波浪 

洋浦大桥附近水域波浪以风成浪为主,其频率约为94%,主要波向冬季为ENE和SE向,夏季为SW向。洋浦海区风浪与涌浪频率都以SW向最显著,SW向浪主要出现在每年的5-8月,强浪向为SW浪。洋浦湾内,无浪天多,大浪极少,具有良好的掩护条件。海湾口外(小铲西南端)的年平均波高为0.5m,最大波高达到2.9~3.7m。

洋浦大桥(许超 摄)


通航规则


1.船舶准入与分级管理

洋浦大桥主通航孔设计宽度为200米,仅限通航标准船型为3000吨级以下、水面以上最大高度32米以下的船舶通行,超等级船舶严禁进入桥区水域。 


2.报告与监控要求

船舶进入桥区水域前,必须向洋浦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载重吨、水面以上最大高度及吃水深度,经确认后方可进入。


3.禁止通行情形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船舶不得通过洋浦大桥:

(1)能见度低于规定标准、风力达到限制通航等级(如台风影响下风力达7级以上)或流速超安全阈值时;

(2)桥区水域发生事故、存在安全隐患,或航标、航道出现异常时;

(3)船舶操纵能力受限、航行设备故障,或对通过安全性无把握时;

(4)海事部门发布禁航通告的其他情形(如台风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船舶通行操作规范


1.通行前准备

(1)配备洋浦港水域最新航海图书资料,掌握通航桥孔净空尺度、桥区水域范围等参数,确认本船吨位、高度、吃水符合通航要求。

(2) 检查主机、舵、锚、航行信号、导航设备、应急设备等,确保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已安装AIS系统的船舶需保持开启并准确播报信息。

(3) 观测实时天气水文数据,通过桥梁实时净高标尺或显示屏确认净高读数,收集海事部门发布的限高、限行预警信息。


2.通行中操作

(1)进入桥区水域后采用安全航速航行,充分考虑水流、风力影响,保持与桥墩、施工设施的足够安全距离,避免横流导致偏航。

(2)加强瞭望,必要时加派船头瞭望人员,备锚航行;通过VHF甚高频电话提前与过往船舶联系,明确会让意图。

(3)严格从指定通航桥孔通过,禁止在桥区水域内实施追越、并排航行、掉头、横驶、过驳、捕捞等行为。


3.通行后离场

驶出桥区水域后,需持续关注航行状态,直至完全脱离桥区管控范围;若发现导助航标志移位、损坏等异常情况,立即向洋浦海事局报告。


应急处置流程


1.险情报告

船舶发生碰撞险情或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洋浦海事局(联系电话:0898-36993270)报告,说明险情位置、船舶信息、受损情况及人员状态。


2.现场处置

(1)若发生碰撞或有碰撞风险,立即采取停车、倒车等应急操纵措施,避免险情扩大;若已发生泄漏,采取堵漏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2)因紧急情况在桥区水域锚泊的,需立即报告海事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并尽快驶离。



END


编辑 | 吴  康

校审 | 刘  舒

审核 | 吴坤阳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洋浦海事
发布最新海事新闻,及时传递行业咨询,提供区域通航信息、海事政策、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相关业务查询和政务公开、互动交流等服务。
内容 291
粉丝 0
洋浦海事 发布最新海事新闻,及时传递行业咨询,提供区域通航信息、海事政策、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相关业务查询和政务公开、互动交流等服务。
总阅读447
粉丝0
内容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