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应用产业链融通发展,促进纳米技术产品在下游示范应用,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苏园管〔2021〕9号)、《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推进纳米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苏园科〔2021〕56号),现开展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产品采购补贴申报工作。园区内科技型企业采购经认定的产品,采购费用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10%给予采购方奖励;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5%给予采购方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苏州工业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使用第三代半导体、微纳制造、纳米新材料等领域的纳米技术产品开展研发生产,且经济贡献集中体现在园区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企业为园区内科技型企业,拥有固定场所和研发人员;
2. 企业采购纳米技术产品的用途限于自身开展研发生产活动,2023年度经认定的纳米技术产品见附件1;
3. 企业应与申请纳米技术产品认定的企业或其位于区内的子公司、分公司直接签署采购合同,且二者不存在关联关系;
4. 企业采购多个纳米技术产品的,采购费用累加计算。
三、申报材料
1. 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产品采购补贴申报书(附件2);
2. 2022年度企业采购认定的纳米技术产品的清单、合同、发票等;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保证明、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4. 以上材料复印件合并成一个文档并加盖公章。
四、认定流程
01
线上申报
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产品采购补贴申报——上传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9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02
申报流程
通过初审的企业,科创委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申报费用进行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
永鑫蓝桥申报辅导负责人
王经理:18006210259
附件:
1.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产品认定名单.xlsx
2.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产品采购补贴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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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鑫蓝桥
永鑫蓝桥系永鑫集团旗下孵化板块,旨在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依托校友会、科研院所等战略合作伙伴的丰富资源,引进和培育具有高成长性和良好市场前景的创业创新项目,建立投资储备项目标的池,运用资本、政府、产业资源,辅助高科技创新企业快速成长,通过资源赋能着力培育独角兽,成为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和投资培育平台,成为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和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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