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行政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55号)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机关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实施机关:北京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北京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 区级
权限划分:分条件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处(科)室: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各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
申请材料:
1、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复印件1份)
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复印件1份)
3、燃放作业方案(复印件1份)
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复印件1份)
5、《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受理条件:材料齐全、合格,符合规定

办理条件:手续齐全,具有拟申请级别相应技术人员和燃放器材的从事焰火晚会燃放工程的单位。
办理流程:申请[区级] → 补正[区级] → 受理[区级] → 审查[区级](初审,复审,实地勘察,专家评审) → 上报[市级] → 决定[市级] → 制作行政文书[市级] → 告知/送达[区级]
批准结果名称:焰火燃放许可证

业务介绍:
商务合作:1671081852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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