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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新冠疫情的延续与国际仲裁的进步

新常态?——新冠疫情的延续与国际仲裁的进步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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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业已过半,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持续蔓延。尽管如此,在许多国家,感染率已经开始出现下降的趋势。有关的政府和企业也已经开始合作,尝试在社会经济方面逐步建立一个与新冠病毒长期共存的“新常态”。与此同时,相当一部分国家仍然面临着确诊人数持续攀升且仍未到达顶点的挑战。对所有人而言,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仍然不得不面对数波潜在疫情带来的压力。在政府层面上,我们将会继续看到各国采取不断变化的应对政策。


面对新冠疫情的延续,各大国际仲裁机构也陆续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对于国际仲裁的流程安排和具体实践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在本文中,我们将目光投向未来,在全球各国探索以不与方式同新冠疫情共存的大背景下,分析应当如何应对接下来的挑战,并顺利进行国际仲裁。


 “陡峭”的学习曲线:国际仲裁界对新冠疫情的最初应对


在新冠疫情最初爆发的时候,国际仲裁机构需要在极短时间内适应与之前截然不同的工作方式,并向当事人和律师提供解决方案。这种转变是史无前例的,仲裁的各个参与方必须坚持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保持社交距离、以及符合不断变化的防疫政策的影响之下开展争议解决工作。各大仲裁机构都不得不作出改变以应对这种局面。


不同的裁机构采取的解决方案各有不同。一些仲裁机构,例如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在推进仲裁程序方面更多地转向通过电子方式提交仲裁相关的文件;又如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在其管理许多案件开始更多采用书面审理,从而减少面对面开庭审理的需要;还有一些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和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纷纷对其内部流程进行了变通,允许案件秘书远程办公,同时鼓励各方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案件文书并与仲裁庭交流。(如欲了解各主要仲裁机构为应对新冠疫情采取的具体措施,请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查看我们准备的一份归纳表。)


随着新冠疫情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开来,仲裁员、当事人和代理律师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之一就是案件原定的实体庭审是应该改为线上举行还是推迟举行。尽管电子通信和其他网络工具在国际仲裁界早已不再是新鲜事物,但直到现在,大多数仲裁庭对于实体问题的审理还是需要以面对面的方式开庭进行。至少新冠传播的早期,许多人认为将案件的实体庭审完全搬到线上进行的做法太过超前。也在实践中我们注意到,很多原定于今年3月和4月初举行的实体庭审被推迟到了今年晚些时候举行。随着大家逐渐意识到这种全球范围内的“新常态”可能会在接下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业界对线上庭审的态度也逐渐开始转变。


今年4月,13家国际仲裁机构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 ,鼓励仲裁员尽可能地进行线上庭审。这和许多国家法院为鼓励当事方继续解决争议的态度相吻合。这些做法提高了业界对线上庭审的接受程度。尽管大家对Skype、Teams、Zoom、微信和钉钉等软件在办公方面的应用已经非常熟悉,但要将这些视讯科技(以及其他技术条件)运用在举行庭审这样复杂的工作上,各方还是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对于仲裁员、当事方和律师来说,这种转变都称得上是一段紧张快速的学习经历。


据我们所知,很多亲身经历过线上庭审的律师都对这种工作方式给予了十分积极的反馈,而且很多人都认为线上庭审举办得出乎意料的顺利。我们也已经注意到,国际仲裁界也逐渐发展出了很多有关的指引、规范和程序命令,以确保线上庭审有序、高效和公平地举行。仲裁业界内部也产生了许多新的想法和倡议。许多网站被建立起来,许多新的倡议被提出,来帮助律师跟进新冠疫情的最新动态,并确保各项案件能够通过网络平台得到切实的解决。


 灵活应对国际仲裁实务中的变化


“新常态”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最近的数十年中,国际商事仲裁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青睐,因为它能为跨境交易提供一个中立的平台,并为跨境争议提供一套适用性强、国际认可程度高的解决程序,这些优势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跨境交易和争议解决的参与者诸如当事人、执业律师、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等很可能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这就意味着国际仲裁必须能够量体裁衣,适应不同仲裁参与者的不同特点。在新冠疫情的大背景下,这不仅包括仲裁所涉交易和争议的特点,也包括有关国家和地区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


显然地,如果情势所需,参与仲裁程序中的各方应有权回到“全封闭”的工作模式,运用过去这几个月所掌握的技能,全程在网上对实体问题进行审理。但更有可能的是,大家会更主动地采取灵活的措施以应对各种紧急或突变的情况,而不拘泥于某种默认的模式。


 “混合型”或“半线上”庭审可能是大家在灵活性方面寻求的答案。“混合型”开庭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的庭审模式,即庭审的部分参与者在保持适当社交距离的前提下在一个或多个地点面对面进行庭审工作,而其他人则可以通过线上方式接入庭审。这将有助于减轻出行限制和当地或国家封锁隔离政策对仲裁程序的消极影响,帮助仲裁的各方(例如当事人、代理律师、仲裁庭、证人或翻译人员等)最大程度地参与并共同推进程序。在这种模式之下,即使疫情的防控措施可能经常改变,庭审方式也有望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灵活调整,让争议双方均获得机会陈述其主张,确保最终庭审能够公平举行。


 对未来的影响:新冠疫情是仲裁业界变革的催化剂吗?


事实证明,许多经济领域和行业在疫情面前都表现出了极强的适应力和生命力,国际仲裁也不例外。但是,目前还是很难评估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给国际仲裁带来的长期影响,尤其是当新冠疫苗研发成功、保持社交距离的必要性减少或不复存在之后。


尽管如此,国际仲裁的参与者采用新的方法开展工作时间越长,这种新的工作方式就更容易被视为常态。针对混合型或半线上庭审而言,仲裁的参与者对这种工作方式的反馈越积极,仲裁业界就越有可能将其作为未来可选的一种常规开庭方式来看待。如果世界各地的仲裁参与者都认为线上庭审或混合庭审是一种高效的模式,他们对于举行成本高昂的面对面庭审可能就不那么感兴趣了。再者,开展线上和混合庭审将大大地减少用纸和出行的需求,对减少碳排放具有显著的积极意义。这或许是新冠疫情乌云背后的一丝亮色吧。


最重要的是,在过去几个月中,我们见证了国际仲裁界的创新力量。仲裁各方面的参与者都努力从传统的思维模式中跳脱出来,尝试利用各种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仲裁服务。这种因地制宜、灵活变通的能力将在国际仲裁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发挥长期性的作用。


注释:

[1] 参见https://iccwbo.org/publication/arbitral-institutions-joint-statement-in-the-wake-of-the-covid-19-outbreak/



如需进一步信息,敬请联系我们。

本文原作者

Craig Tevendale

Partner, London

Craig.Tevendale@hs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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