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0年下半年,马来西亚的经济增长预计将出现适度放缓。尽管如此,鉴于马来西亚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投资标的当前的较低估值、较低的资金成本以及马来西亚货币林吉特的走弱,为在马来西亚市场寻求投资机会的中国公司提供了一定价值。2020下半年,金融服务、电信和能源有望成为活跃的行业。

马来西亚近期宏观经济走势
2020年是全球经济最为动荡的一年,马来西亚也不例外。新冠疫情爆发和全球原油价格暴跌产生了重大影响。由于石油和天然气部门是马来西亚经济重要的构成部分,油气价格暴跌,以及全球产能过剩的担忧,对马来西亚整体经济产生了影响。
马来西亚央行 (BNM) 预计,2020年马来西亚GDP增速将降至-2%至0.5%之间,低于2019年的4.3%。自2020年1月以来,马来西亚林吉特兑美元贬值约4.2%,兑人民币贬值约2.5%。
马来西亚政府推出经济刺激计划
在此背景下,马来西亚政府提出了680亿美元的一揽子刺激计划,试图提振马来西亚经济。这些措施包括对受疫情冲击最大的行业进行有针对性的税收减免,为失业人员提供工资补贴和技能提升计划等。
在与投资相关的具体问题上,马来西亚政府将为进入该国制造业的外商投资提供10年或15年的免税期 (视投资规模而定)。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的某些收购交易亦可获豁免印花税。
马来西亚央行还将利率降至2%,为2008-2009年金融危机以来的最低水平。
投资者需关注的关键行业
金融服务:乘着数字银行的发展浪潮
追随新加坡等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脚步,马来西亚央行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一份关于数字银行许可框架的征求意见文件,并宣布将发放最多五个数字银行牌照。在该框架下,数字银行牌照的申请将扩大至非银行业参与者。
马来西亚央行已公开征集了社会反馈,目前正在为政策文件定稿。我们预计马来西亚央行可能会在今年第三季度至第四季度之间的某个时候开放牌照申请。
电信业:向5G大踏步迈进
2018年底,马来西亚政府成立了全国5G工作组,研究并制定马来西亚5G实施的整体战略。
2020年1月,马来西亚通信和多媒体委员会 (MCMC) 宣布,将700 MHz和3.5 GHz频段派发给由多个许可证持有者组成的联盟,而非单独的电信运营商。MCMC预计将在不久的将来举行公开招标。
能源:引入第三方准入制度
作为开放天然气市场计划的一部分,马来西亚政府最近引入了第三方准入制度,允许第三方使用马来西亚现有的天然气设施。这些设施包括再气化终端、输送管道和分配管道。这一制度宗旨是在天然气市场创造良性竞争。该制度去年完成了第一批液化天然气的试验运输。
马来西亚的外商直接投资制度
马来西亚一直在采取积极措施放开外商直接投资 (FDI) 限制。一些商业部门,如制造业和某些服务部门,目前允许外资100%控股。
尽管有这样的自由化政策,但对某些行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限制仍然存在。这些限制通常以政策限制为形式,要求投资者必须满足一定要求才能获得特定部门的许可证或批准,经营受管制的企业。
外商直接投资限制通常是通过外资持股上限来实施的,即规定马来西亚人或原著民的最低持股比例,或两者兼而有之。在某些行业,可能还规定了马来西亚人或原著民作为董事的最低人数。
银行业
外国投资者在马来西亚投资银行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70%,商业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30%。马来西亚政府有时会允许较高比例的外资持股,但须经财政部长逐案评估。
一些中资银行目前已经获得了马来西亚100%持股的银行牌照。
电信
马来西亚政府已经允许外资分阶段100%参股电信业,但仍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外资持股限制和原住民持股要求,作为个案审核中获准取得电信牌照的一部分。
上游油气
马来西亚上游油气行业的外商投资对原住民在持股、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占比的最低要求从100%、51%到30%不等,具体取决于所从事的服务类型。
电力
总的政策是,电力行业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为最高49%,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 (通常视具体个案情况)。
能源委员会 (EC) 发布的招标指南中有时会包括外资股权限制。例如,能源委员会就第三轮大型太阳能项目发出的建议书中,就包括49%的外资股比限制。
一般来说,马来西亚的监管机构在决定或豁免适用的外国股权限制方面保持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并愿意在任何正式申请之前与申请者和潜在申请者进行沟通。能够为马来西亚经济做出积极贡献的申请通常会受到积极回应。
考虑到最近的宏观经济和政治形势,马来西亚的外商投资限制是否会继续放开,仍然有待观察。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在东南亚地区四个重要商业中心 - 新加坡、雅加达、曼谷和吉隆坡均设立了办公室,并通过其向10个东盟国家的客户提供服务。
史密夫斐尔于2017年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开设了办公室,为交易、争议解决和伊斯兰金融提供法律服务。史密夫斐尔与当地市场保持着紧密联系,并致力于通过业务发展为马来西亚的法律、商业和当地社区做出贡献。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
马来西亚办公室联系人
Glynn Cooper
Partner and Head of Corporate in Kuala Lumpur
Glynn.Cooper@hsf.com
John Ling
Associate, M&A Team
John.Ling@hsf.com
Jen Ru Wong
Associate, Infrastructure Team
Jenru.Wong@hsf.com
中国办公室联系人
Nanda Lau 刘依兰
Head of Shanghai Office
Nanda.Lau@hsf.com
Monica Sun 孙晔
Head of China Energy Practice, Beijing
Monica.Sun@hsf.com
Gavin Guo 郭武汉
International Partner
Gavin.Guo@hsfkewei.com
Jason Sung 宋子淳
Head of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sia
Jason.Sung@hsf.com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是领先的全球一体化综合性律所,在全球各主要司法辖区设有26家办公室,拥有约3000位律师。本所根植大中华区市场30余年,北京、上海、香港三个办公室拥有强有力的律师团队,对中国的商业文化有着细致深入的体会和理解,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史密夫斐尔与上海市自贸区的科伟律师事务所正式联营,通过科伟史密夫斐尔联营办公室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Kewei (FTZ) Joint Operation) 提供中国法及外国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