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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改会发表建议允许律师按仲裁结果收费 史密夫斐尔律师参与调研及报告撰写

香港法改会发表建议允许律师按仲裁结果收费 史密夫斐尔律师参与调研及报告撰写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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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香港特区政府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发表《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Outcome Related Fee Structures for Arbitration)》报告,建议修改香港法律,撤销禁止律师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方进行的仲裁采用“与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的相关规定。



在该报告发布前,法改会辖下的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小组委员会联合主席、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清明律师(Kathryn Sanger)以及史密夫斐尔法律专业支持顾问 Briana Young 于2020年12月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小组委员会就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士、澳大利亚、中国内地和美国等多个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制度和经验进行调研,并汇同公众对咨询文件的反馈,形成该报告。


报告建议,律师可与当事人订立3种协议,分别是按条件收费协议(CFAs)、按损害赔偿收费协议(DBAs),以及混合式按损害赔偿收费协议(Hybrid DBAs)。根据建议,若采用按条件收费协议,订定成功收费应参照基准讼费,成功收费上限为讼费的100%。另外两种协议则建议,当事人若取得“财务利益”,则须支付律师与当事人所议定的费用,上限为“财务利益”的50%。


张清明律师表示:



香港要维持其主要仲裁枢纽的地位,乃至提高竞争力,就有必要进行改革,提供与竞争对手相同的服务。而其中重要的一环,便是在仲裁工作的法律收费和该项收费结构安排上,能够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竞争。



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有关《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报告的内容,请点击阅读全文。欢迎与我们联系或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咨询。

Kathryn Sanger 张清明
Partner

Hong Kong

Kathryn.Sanger@hsf.com

Briana Young
Professional Support Consultant

Hong Kong

Briana.Young@hsf.com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是领先的全球一体化综合性律所,在全球各主要司法辖区设有26家办公室,拥有约3000位律师。本所根植大中华区市场30余年,北京上海、香港三个办公室拥有强有力的律师团队,对中国的商业文化有着细致深入的体会和理解,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史密夫斐尔与上海市自贸区的科伟律师事务所正式联营,通过科伟史密夫斐尔联营办公室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Kewei (FTZ) Joint Operation) 提供中国法及外国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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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夫斐尔是全球领先的律师事务所,在亚太地区、欧洲、中东、非洲和北美设有二十多家办公室,深入全球新商业格局的核心。我们拥有约2600位律师,洞悉了解各个市场,纵深众多行业领域,依靠专业知识和本地智慧,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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