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之前梳理和分析了欧盟委员会在2021年5月5日发布的《关于扭曲国内市场的外国补贴条例草案》(“草案”)。该草案旨在赋予欧盟委员会新的权力以监管并防止外国补贴扭曲欧盟市场。欧盟委员会将要求获得外国政府补贴(如拨款、无息贷款或无限制担保)的企业作出申报,并可能实施进一步调查。一旦分析证实了外国补贴导致欧盟市场的扭曲或影响,欧盟委员会将有权采取一系列的补救措施(或在某些情况下接受经营者的承诺)。详情可参阅我们在2021年6月及2021年12月的文章。
2022年4月25日,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 [1] 投票一致支持草案,同时建议进一步扩大草案适用范围,以及对反补贴制度做一些重要修改 [2],以确保欧盟反对外国补贴的威慑水平。
本草案仍在立法进行中,最快于2023年生效。以下修改建议尤其值得关注:
1. 进一步扩大受到外国补贴的并购交易和公共采购中投标行为申报机制的申报范围:
申报门槛下调:
受到外国补贴的并购交易的强制性申报门槛下调:从营业额5亿欧元降至4亿欧元。
受到外国补贴的企业在公共采购中投标行为的强制性申报门槛下调:从公共合同价值2.5亿欧元降至2亿欧元。
另外,外国补贴的“安全港”(即被免于反补贴调查的补贴金额上限)将从补贴金额500万欧元降至 400 万欧元。
扩展“补贴” [3] 的概念以囊括在其本国市场的市场准入中获得特权(比如排他性权利或其他特殊权利)的外国公司,并进一步涵盖了在税收筹划中滥用转移定价的情形。
2. 进一步明确和信息提供有关的调查机制:
欧盟委员会可要求涉案企业、其他经营者、欧盟成员国、第三方(包括其他公司和行业协会)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其他经营者、欧盟成员国、第三方(包括、其他公司和行业协会)则向欧盟委员会保密地提供信息,以帮助欧盟委员会开展调查。
3. 承认非欧盟国家的补贴监管制度:
建议欧盟委员会考虑补贴国是否有类似于欧盟国家援助制度的补贴监管制度,相关补贴是否已经过补贴监管制度的评估和批准。
我们将持续跟踪欧盟委员会的立法过程,并提供最新情况。
注释
[1] 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与欧盟共同商业政策及其对外经济关系的建立、实施和监督有关的事务,例如:(1)与第三国和区域组织的金融、经济和贸易关系;(2)欧盟与第三国和区域组织进行贸易谈判的过程;(3)国际法中的技术标准;(4)与第三国共同的对外关税;及(5)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
[2] 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一致支持草案,并提出相关修订。然后,欧盟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将讨论草案。如议会和理事会同意草案后,草案将可能获得通过,最快可能于2023年生效。
[3] 关于欧盟委员会在草案里"补贴"的定义,请参阅我们于2021年12月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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