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球投资的法律实践中,围绕外国直接投资监管的审查较为复杂,信息公开通常也十分有限,因此投资者对审查过程的实际操作和特定交易中的潜在风险难以精准把握。与此同时,外国直接投资制度的不断强化以及多项新规的引入,给投资交易的执行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
在史密夫斐尔推出的 #FDIFriday 全球投资播客系列中,本所多位资深律师将分享外国直接投资制度的最新发展动态,并结合大量实践以及与相关监管机构频繁接触的宝贵经历,重点提示在当前形势下交易各方需要注意的关键要点,为投资者提供法律实务指引。
我们将陆续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将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德国 、法国、泰国、印度尼西亚等主要司法管辖区的播客内容整理成中文摘要与您分享。您可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播客专题网页,了解该系列的全部内容。
#FDIFriday 全球投资播客系列
印度尼西亚外国直接投资监管制度:
针对投资者的实务指南
概述
目前印尼大多数商业活动都对外资开放,但少数行业存在对外资的限制,包括:
印尼政府颁发的“投资清单”中规定了少数不对境内外投资者开放的行业,包括化学武器制造、政府经营的博物馆、酒精饮料制造、航空导航服务或为印尼中央政府保留的商业活动;
部分行业对外资的持股比例有一定限制。例如,印尼国家邮政服务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为49%;及
部分行业(如传统药业、航运等)对外商投资附带一定的条件,例如外国投资者需与小型、微型或中型企业进行合作。
目前对外国投资者完全开放的行业包括大部分分销和制造行业。
如外国投资者对投资印尼感兴趣,首先需要确定拟开展的商业活动类型,这需要对投资清单和相关行业限制进行评估。
如果拟议交易将导致控制权变更,则一般需要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债权人公告,并通知员工,以及在交易交割后通报印尼法律和人权部(Ministry of Law and Human Rights)。
投资者还应注意,外商投资还需遵守相关行业法规。例如,尽管近年来私立综合医院、私立专科医院和专家诊所已放宽限制,允许外资100%持股,但对于外商投资的医院(即 A类或 B类医院)仍然要求配备至少200个床位。
一般而言,除投资印尼上市公司外,无论是通过收购现有当地公司的股权或成立新公司,在印尼的所有外商直接投资必须通过在当地成立的外商投资公司(Perusahaan Penanaman Modal Asing 或“PMA公司”)开展。
外商直接投资登记,需要通过OSS系统(online single submission system)在线完成。通过该系统可以快速设立PMA公司,然后在规定的投资条件满足后,再更新登记。
所有PMA公司必须符合最低资本要求,即已发行且实缴资本至少为100亿印尼盾(约合640,000美元)。
实务指南
印尼的外商直接投资监管环境已由监管事先批准程序转变为自行评估登记程序。实践中,印尼的外商投资监管部门 —— 印尼外国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在初始登记时并不会总是主动监督外商投资是否遵守投资清单的规定。
一般而言,某个企业是否可能会引起监管机构的审查,取决于其是否是媒体关注的焦点,以及哪些行业或活动是当时的热门政治议题。例如,涉及消费产品的交易如涉及不公平商业行为从而直接影响到消费者,是近年来一直受到印尼竞争主管部门 —— 印尼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KPPU”)的重点审查。
涉及金融服务等强监管行业的交易通常会受到更多的监管审查,主要涉及进行某些公开披露、或取得金融服务监管部门批准的监管要求。
其他100%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包括门户网站、商业数字平台、数据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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