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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趋势 | 英国法下失实陈述索赔案中,原告必需证明对陈述“有自觉意识”

环球趋势 | 英国法下失实陈述索赔案中,原告必需证明对陈述“有自觉意识”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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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在Loreley Financing (Jersey) No 30 Limited v 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Europe) Limited & Ors [1] 一案中,英国高院澄清了审判失实陈述索赔案的标准,裁定原告对默示陈述“有自觉意识”(conscious awareness)或理解,是索赔成立的必要元素。在本案之前,针对失实陈述索赔中,原告在证明对陈述有“依赖”(reliance)时是否需要独立地证明他“意识”到陈述的存在,在不同的案件中有不同结论。本案中,法院试图通过案中的分析和裁定平息相关问题的争论。



背景


本案涉及2008年金融风暴前后的银行票据销售及其所产生的损失。诉争票据通过信贷违约掉期与一个由100个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组成的参考投资组合挂钩,每个 RMBS 打包了某些个人抵押交易形成的贷款池的现金流权利。在该100个 RMBS 中,有7个由被告银行(或其附属公司)打包、证券化或承销。


原告在2007年购买了价值1亿美元的该等票据,因2008年金融风暴的影响在2010蒙受了损失。原告随后起诉被告,声称其在出售票据时,对债务抵押证券交易和 RMBS 的证券化故意或疏忽地做出了某些(超过30项)的错误陈述,如果没有这些陈述,原告就不会进行交易并蒙受损失。


原告主张的陈述范围广泛且复杂,主要涉及票据的信用状况以及被告某些影响该信用状况的行为,以及被告关于 RMBS 证券化的合规性和尽职调查过程的严谨性。

英国高院的判决


高院在详细审理后裁定,该等声称的陈述不仅没有被做出,而且原告也没有依赖相关的声称陈述而买入银行票据投资。


在认定相关事实的过程中,法院确认了就失实陈述索赔而言,原告(即“被陈述人”)如要证明其因“依赖”了相关陈述而行动,必须证明:


  • 他当时是意识到有相关的陈述和其内容,而且

  • 在依据相关陈述而行动时,该陈述是“积极地呈现于他的脑海中


在考虑失实陈述案件中“意识”对证明“依赖相关陈述行事”的重要性时,高院同时说明了包括以下的通用原则:


  • “意识”到陈述的存在和其内容,是适用于所有失实陈述索赔案件的要求,包括明示和/或默示陈述或通过言辞和/或行为发生的陈述,或上述的任何组合


  • 在判断是否推定存在“诱导”(inducement)时(即基于确实存在“重大失实陈述”和“原告签订了合同”两项简单事实,推断原告是被事实陈述“诱导”而订立合同),法院重申了此前在另一案中的相同结论,即法院必需先确信被陈述人在行事时对陈述本身有“意识”,才能进而考虑是否应按推定而裁定存在”陈述诱导行事”的事实;换言之,法院不能通过先推定已存在诱导而变相免去被陈述人需证明其对陈述有“自觉意识”的要求


  • “反事实”(counterfactual)(即原告证明如果他被告知真相(即陈述是失实的)后会如何行事)永远无法取代需要原告证明对陈述 “有意识”的要求,因为“反事实”本身无法区分行事事实上是失实陈述引起的,还是基于原告的其他(正确或错误)的理解引起的


  • 判断被陈述人是否意识到陈述,并没有单一且普遍适用的标准。相反,法院关注的重点是对陈述的意识和对陈述的理解两者之间必需有连系,如何确定是否有连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 - 换言之,满足“意识”的方式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注释

[1] [2023] EWHC 2759 (C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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