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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趋势 | 俄罗斯最高法院以包括仲裁员属“不友好国家”国籍为由基于公共政策原因拒绝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环球趋势 | 俄罗斯最高法院以包括仲裁员属“不友好国家”国籍为由基于公共政策原因拒绝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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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俄罗斯最高法院以《纽约公约》中的“公共政策”例外为由,拒绝执行一项外国仲裁裁决,当中理由包括仲裁员的国籍。最高法院指出,在仲裁庭由俄罗斯法律视为“不友好”[1] 国家的国民组成的情况下,推定(仲裁程序)缺乏公正性。



背景


本案争议源于一起亚麻籽供货合同,卖方为俄国企业JSC “Novosibirskhleboprodukt”(“Nhp”“卖方”),买方为德国企业C. Thywissen GmbH(“Thywissen”“买方”)。该合同受英国法律管辖,并约定争议以伦敦为仲裁地根据《油籽和脂肪协会联合会》(“FOSFA”)规则( “FOSFA规则”)仲裁。其后,卖方未供应亚麻籽,买方就违约指控启动了仲裁程序。


由于卖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指定其仲裁员,买方请求FOSFA代表卖方指定一名仲裁员,而FOSFA指定了一名乌克兰籍的仲裁员。其后,由分别是乌克兰、英国和丹麦国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裁定支持买方请求,根据1979年英国《货物销售法》第51条,裁定买方有权获得针对货物未交付的损害赔偿。

最高法院的裁决


其后,买方试图在俄罗斯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执行申请被一审法院批准,并得到上诉法院的确认。然而,俄罗斯最高法院通过其裁决编号304-ЭС24-2799(“裁决”)推翻了这些决定,并命令一审法院重新审议执行申请。最高法院的决定取决于俄罗斯公共政策的两个关键原则:《民事责任的比例性原则》和《公正性原则》。


民事责任的比例性


最高法院认为,下级法院未考虑阻止合同按时交付的不可抗力事件,也未考虑买方未提供事实上遭受了损害的证据这一情况。


法院还强调,下级法院忽视了鉴于卖方对社会的重要性对卖方执行仲裁裁决的潜在后果。法院补充说,对卖方执行裁决将“使其财务稳定面临风险,并对该地区的就业和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公正性


法院观察认为,外国国家实施的制裁具有政治动机,并表示怀疑相关争议能否在外国公正、客观地得到裁决。在本案中,仲裁员是被俄罗斯法律指定为“不友好”国家的国民,因此可以推定缺乏公正性。法院进一步指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这样的一个仲裁庭缺乏公正性和客观性……是被推定的”。


尽管法院考虑到卖方的论点(即制裁措施阻止了俄罗斯参与方进行支付,从而在英国获得法律意见和参与仲裁程序方面造成困难),但在考虑是否缺乏公正性这一问题时,却忽视卖方尽管受到制裁仍可以并确实参与了仲裁程序这一事实。


评论


本决定凸显了在俄罗斯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难度。它表明,仲裁员的国籍现在成为了涉及俄罗斯实体争议中的重要风险要素之一。在本案中,指定“不友好”国家的国民作为仲裁员,成为了执行裁决的额外障碍。尽管最高法院表示缺乏公正性的推定可以通过证据反驳,但如何实现这一点并不清晰,也缺乏指引。


《纽约公约》中没有就“公共政策”定义。许多缔约国对《纽约公约》应用国际通用和跨国通用的“公共政策”概念,或者基本尊重“公共政策”理由只适用于非常有限的情况(例如执行裁决会违反执行地国家最基本的道德和正义观念)。在本案中,俄罗斯最高法院对“公共政策”概念采取了非常宽广的解释,翻开并审视了一审和上诉法院对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决理由,以及其结果可能对俄国公司Nhp和更广泛地区的经济和实质影响。即便在后续案件中,在仲裁庭的组成不引起关于仲裁员国籍的公共政策论点(比如成员均不来自“不友好"国家)的情况下,该等对“公共政策”理由解读的宽广态度将表明,无论如何,今后俄罗斯法院都有可能以“公共政策”理由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注释

[1] “不友好国家”一词,是指俄罗斯政府认为对俄罗斯、其公司或公民采取行动的国家。在本文发布时(2024年8月7日),该名单包括美国、所有欧盟成员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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