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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高通反垄断结案的受益者?令人意外的是,除了专利储备较多的华为、中兴、联想等大企业有望在未来谈判中获得更有利的谈判地位,高通自己也松了口气。在消息公布的当天,高通的股票就上涨了3.1%。
中国政府针对美国高通公司(下称高通)的反垄断调查终于告一段落。经过15个月的调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今日(2月10日)正式宣布对高通反垄断案的调查结果:认定高通存在反垄断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向中国智能手机制造商收取的专利许可费标准做出了新的规定,同时对高通处以60.88亿元的罚款。这一数额创造了中国反垄断罚款最高纪录。
此前一天,高通发布公告称,将不对此进行抗辩,并将按发改委要求适时支付罚款,同时还公布了相应的整改方案。
高通总裁德里克·阿博利在上午的媒体沟通会上回应财新记者称,在过去14-16个月里,高通跟发改委已经反复讨论了高通的整改方案,“这是我们最终达成的结论”。
对于高通,这意味着中国市场的最大隐患得以消除。消息公布后,高通股票在盘后交易中上涨3.1%。在今日上午的电话采访中,高通方面表示,很高兴摆脱了反垄断调查带来的不确定因素,这将方便高通更好地在中国投资。高通同时也调高了对本年度的财务预期。
调查结果公布后,财新记者联系了中国几家主要智能手机生产厂商以及相关企业机构。采访对象均表示,正在仔细研究高通的整改方案。他们对此反应不一。
从财新记者了解的情况看,这一判决并未改变高通在中国收取专利费的核心商业模式。而且,由于新方案打破了以往免费的反向授权要求,因此,销售规模大、专利储备少的手机厂商如小米未来会比较痛苦。而专利储备较多的企业如华为、中兴、联想则基本不受影响,还有可能依据新规获得更有利的谈判地位。
60.88亿如何算出
按照中国《反垄断法》,对于存在垄断行为的企业,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一年销售收入10%的罚款。发改委称,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性质严重、程度深且持续时间长,在责令高通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对高通处以2013年度在中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
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今日上午召开的媒体沟通会上介绍,,考虑到高通对调查很配合、高通总裁多次来发改委进行沟通,未按最高标准对高通进行罚款,而是降了2个百分点。他强调,发改委反垄断的目的是恢复市场的竞争秩序。并同时表示欢迎外国企业来中国进行投资。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高通全球营业收入为248.7亿美元,其中有122.88亿美元来自中国市场,在全球收入中占比49%。高通的全球专利许可费收入为76亿美元,其中有约37亿美元来自中国市场。按照6.1932汇率折算,中国市场销售收入122.88亿美元,共计761.02亿元人民币,8%约合60.88亿元。
高通表示,尽管对结果感到失望,但很高兴发改委接受其整改方案。高通将不对此进行抗辩,并将按发改委要求适时支付罚款。按照法律规定,从发出正式的处罚之日起15日内,高通需要将罚款上交中国的中央财政部门。
许昆林还在会上对高通案的调查过程做了回顾。发改委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始于2013年11月,发起调查源于企业的举报。2009年曾有两家美国企业向发改委举报高通存在垄断行为,2011年又有多家亚洲企业(不仅指中国企业)举报高通。
据财新记者了解,2013年11月中旬,发改委的调查人员来到高通位于北京、上海的办公室,从高通员工正在运行的电脑里调取了相关的文件资料。同时,调查人员向高通询问了芯片的市场规模、专利授权价格以及国外对高通的调查等问题。
随后的2013年11月25日,高通主动通过官网对外发布公告,称发改委已根据《反垄断法》启动了对高通的调查,并表示配合调查。在长达15个月的调查过程中,发改委不时公布调查进展以及与高通高层的会面情况。距今最近的一次消息公布是在2014年12月,内容为去年10月24日、12月5日,高通总裁德里克·阿博利率团队第六次、第七次到发改委,就最终处理方案与发改委方面交换意见。
“发改委与高通的沟通是非常透明的。我们经常进行沟通,总共沟通了28次。”发改委方面介绍。
听取高通陈述和申辩意见的同时,发改委还对数十家国内外手机生产企业和基带芯片制造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获取高通公司实施价格垄断等行为的相关证据,并就高通公司相关行为构成中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了研究论证。
经过调查,发改委认定,高通在CDMA\WCDMA\LTE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有三项主要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即“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等。
高通推出整改方案
发改委对上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了详细解读。其中“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行为,包括高通向中国企业进行专利授权时拒绝提供专利清单,过期专利一直包含在专利组合中并收取许可费;同时,高通要求中国被许可人将持有的专利进行免费的反向许可,拒绝在许可费中抵扣反向许可的专利价值或提供其他对价。此外,对于曾经被迫接受高通非标准必要专利一揽子许可的中国企业,高通坚持较高的许可费率并按照整机批发净售价收取专利许可费。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发改委认为,高通在专利许可中没有将性质不同的必要专利与非必要专利进行区分并分别对外许可,而是利用其必要专利的支配地位,搭售非必要专利。
对于“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发改委认为,高通将签订和不挑战专利许可协议作为中国被许可人获得其基带芯片供应的条件。如果潜在被许可人未签订包含了以上不合理条款的专利许可协议,或者因此产生争议并提起诉讼,高通会拒绝供应基带芯片。由于高通在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中国企业被迫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专利许可条件。
在表示接受罚款的同时,高通还公布了自己的整改方案。其官方表述相当复杂。相比之下,发改委的5点解读更加简明扼要:一,高通对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二,高通向中国许可人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三,不得要求中国被许可人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四,在进行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时,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五,销售基带芯片时不得要求中国被许可人签订包含不合理条件的许可协议,不能将不挑战专利许可协议作为向中国被许可人供应基带芯片的条件。
高通方面称,中国企业可以从2015年1月1日开始依据发改委的新规定与高通重新商议相关条款。
发改委则表示,高通提交的一揽子整改措施满足了发改委的决定和整改的要求。同时,发改委欢迎高通在中国持续投资,支持高通对使用其受到专利保护的技术收取合理的专利费。
未来少收多少专利费取决于企业谈判能力
调查结果一公布,中国主要的智能手机生产厂商以及相关企业机构立刻开始研究高通的整改方案。
按照行业习惯,专利授权费的基本模式是在一定基数上收取一定比例的授权费,高通坚持这个基数是终端的售价,而不少中国手机厂商则希望以芯片或者多个模块为基数。
针对以上问题,高通总裁德里克·阿博利在2月10日上午的媒体沟通会上回应财新记者称,中国针对这个问题所进行的有关讨论,高通已经了解。实际上在过去14-16个月里,高通跟发改委已经反复讨论了高通的整改方案,“这是我们最终所达成的结论。我们仍然会基于整个终端进行许可费费率计算,但是会按照终端净售价给予一定折扣。”
一家与高通存在专利许可交易的中国手机厂商中层对结果表示失望,因为整改方案没有改变高通以往的商业模式。他解释说,高通的核心商业模式包括两点:一是按照整机售价的一定比率收取专利费;二是芯片、专利分开收费,且未获得高通的专利许可就无法购买高通芯片。
“现在的整改方案只能说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进步,但最终能够带来多大的改变取决于企业和高通的谈判能力。高通的市场地位相当强势,谈判效果很难预料。”他表示。当然,对于本身有专利储备的企业来说,发改委的判罚意味着他们有可能在与高通的交易中获得更大的谈判空间。
据德里克·阿博利介绍,高通接下来将会与中国的被许可厂商联系,向他们提出单独的3G和4G的必要标准专利许可的要约,这个要约仅适用于为在中国使用而销售的设备。
也就是说,中国的被许可厂商现在有了一个选择权:或者根据高通新提出的要约条件,只取得3G和4G必要标准专利许可,如果需要使用高通的其他专利,就需要跟高通进行额外的单独协商;或者仍然依照现有的许可协议,取得高通整体专利组合的许可。
一些与高通存在专利交易的中国企业担忧,中国的企业与高通就非必要标准专利进行谈判时,高通是否会要求更高的价格来弥补“折扣损失”?若非必要专利谈判不利,中国企业在高通新提出的方案上会不会比原来的方案所花的专利费更高?
“会少收多少专利授权费?目前我没有办法给出具体金额。因为这取决于一系列的因素,包括市场总体规模有多大,以及有哪些中国被许可人愿意按照新的条件来修改协议。”德里克·阿博利对此回应说。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认为,现在的高通整改方案还要看具体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中国企业或国外企业感觉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还可以再次向发改委举报。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对财新记者分析,从目前的调查结果来看,发改委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一方面60.88亿元的罚款创造了中国反垄断调查史上最高的罚款记录;一方面高通对处罚结果不再抗辩,并拿出了整改方案。高通在韩国、欧洲遭遇反垄断调查时曾提起了行政上诉。
许昆林表示,反垄断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新方案对小米不利
对一些举报高通的小企业来说,他们可能会对判罚结果感到失落,因为并未满足他们的诉求。
财新记者了解到,国内多家企业以及手机中国联盟等业内机构都曾向发改委举报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专利费率过高、歧视性收费以及捆绑搭售等。
一家中国手机生产厂商的CEO曾向财新记者透露,“高通给华为、中兴的专利费率是2.5%-3.5%,给我们的专利费率是4.5%-5%。如果一部手机售价2000元,我们需要支付90元,中兴、华为可能就只要支付50元。这就好比两个人将同类的产品放在同一个超市里卖,超市向一个人收取的摊位使用费要比另一个人高了近一倍,这合理吗?”
在发改委反垄断调查进展过程中,不少企业希望借势发改委的调查来降低高通向其收取的专利费。
但新方案主要对于那些专利储备较多的厂商更为有利。王艳辉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整改方案的一个关键点在于打破了高通以往免费的反向授权要求。
而根据整改方案,中国的企业可以去和高通谈交叉授权,通过自己的专利抵消一部分专利费。王艳辉表示,按照拥有专利数量划分,中国的企业可以分为专利多的企业和专利少的企业,专利多的企业如中兴、华为、联想,它们可以通过与高通进行商业谈判获取对自己更有利的条件,专利少的企业可能就会比较痛苦。
他还表示,按照企业规模,中国的手机生产商可以分为大企业和小企业,大企业为了自身的业务发展尤其是海外业务的发展,需要更多考虑高通的芯片与专利授权,小企业则有可能完全采用联发科或其他芯片厂商的芯片,不采用高通芯片,高通想要向其收取专利费也不容易。
根据这个分类,小米既属于规模较大但专利较少的手机企业,同时因进军海外的原因有必要获得高通的专利许可,它在与高通的谈判过程中筹码较少;中兴、华为、联想等企业能否获益则要看各自的专利实力以及谈判能力。“谈判结果取决于企业双方的实力,属于市场行为。”王艳辉说。
2月10日傍晚,华为公关部回应财新,对发改委的决定表示欢迎,并相信国内从事通信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将因此受益。华为还认为此举有助于通信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改善,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大大促进国内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而许昆林也在今日上午的发布会上回应财新记者称,一些企业最初可能对此次反垄断调查存有过高期待,所以现在会感觉到有些失落。但发改委反垄断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并不是为了保护某些特定企业的利益。
“在恢复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范围内,政府做政府的事情,企业做企业的事情。只有市场化的竞争,才能促进创新。”许昆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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