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天津上社保。有单位的,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没有单位灵活就业的,也可以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
问:非本市户籍人员首次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以上三者的原件及复印件。
问:个人怎样从网上缴纳社保?
答:第一步,凭身份证号、社保卡号、手机号码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注册;第二步,持身份证原件至社险柜台进行实名认证;第三步,在每月结算期(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内,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社会保险个人网上申报”,取得缴费通知单号;第四步,持缴费通知单号在中国、农业、建设、招商四家银行APP完成缴费。
问: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何优惠政策?
答:具有天津市户籍,1993年1月1日后已参加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从事灵活就业中断缴费的人员,可在本人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个人缴费窗口,直接补缴灵活就业期间中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在个人窗口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经本人申请,记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可不缴纳保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