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香港与巴基斯坦签署税务协定

香港与巴基斯坦签署税务协定 创升国际集团
2017-02-22
2
导读:中国香港与巴基斯坦签署税务协定,至此香港已经签署37份税收协定(其中已经生效34份),正在谈判的13份。香港
中国香港巴基斯坦签署税务协定,至此香港已经签署37份税收协定(其中已经生效34份),正在谈判的13份。


香港税务局网站原文

香港与巴基斯坦签订税务协定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二月十七日)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与巴基斯坦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全面性协议),标志着特区政府继续在扩阔香港的全面性协议网络方面,包括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签署协议的有关工作,取得成果。巴基斯坦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Masood Khalid代表该国政府签署协议。


全面性协议阐明双方的征税权,有助投资者更有效地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


陈家强说:「这是香港与贸易伙伴签订的第三十七份全面性协议,待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便开始生效,我有信心协议可助推动两地的经济贸易连系。」


在未有全面性协议的情况下,香港公司在巴基斯坦设立的常设机构所得的利润,如果源自香港,可能须在两地课税。巴基斯坦公司在香港赚取的收入也须在两地课税。


但在新签署的协议下,香港公司在巴基斯坦所缴纳的有关税款,将可根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利润所征收的税项,从而避免双重课税。同样地,巴基斯坦公司在香港所缴的税款,可从巴基斯坦就该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中扣除。


此外,协议亦提供以下的税务宽免安排:


(一)巴基斯坦向香港居民征收特许权使用费及技术服务费的预扣税税率,均将会由现时的15%分别降至10%及12.5%。至于巴基斯坦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的预扣税税率(现时订有不同税率;在某些情况下可高达25%)及利息收入的预扣税税率(现时订有不同税率;在某些情况下可高达17.5%),则一律降至10%;


(二)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经营往来巴基斯坦的航线,只须就有关利润按香港税率缴纳利得税,无须在巴基斯坦课税;及


(三)香港居民如在巴基斯坦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须在当地课税,但巴基斯坦将豁免该等利润50%的税项。


香港与巴基斯坦的全面性协议亦包含了数据交换条文,让香港可履行提升税务透明度和打击逃税的国际义务


该全面性协议待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开始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须根据《税务条例》就协议作出一项命令,有关命令须经立法会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通过。


有关香港与巴基斯坦的全面性协议(只有英文版)的详情载于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eng/pdf/Agreement_Pakistan_HongKong.pdf)。


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8分


来源:香港税务局官网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创升国际集团
帮助企业注册境外公司,香港,英国,美国,开曼,塞舌尔,马绍尔等国家的公司。协助客户注册全球商标的业务,维护知识产权。帮助天津注册公司的企业注册天津的公司及记账服务。
内容 1179
粉丝 0
创升国际集团 帮助企业注册境外公司,香港,英国,美国,开曼,塞舌尔,马绍尔等国家的公司。协助客户注册全球商标的业务,维护知识产权。帮助天津注册公司的企业注册天津的公司及记账服务。
总阅读389
粉丝0
内容1.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