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底的电商法的颁布
燃爆整个淘宝、代购圈
紧接着谣言四起
人人都成为专家分析的条条是道

微商将死、淘宝必衰……
到底新电商法讲了什么,
我们应该怎样看待??
离《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仅剩半个月时间了,大家会关注很多东西,最重要的可能是注册登记和税的问题。其实这个方面,不是说不要大家注意,收税是一定会有的,但是没有大家想得这么严重。

说电商法没什么作用,那是假的;如果说新电商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无限多的影响或者说没办法做了,那也是假的。我们要理解它了解它,但是也不要过分地惶恐。
目前,个人开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很多“微商”的进驻几乎是零门槛。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前不久,市监总局出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对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做了进一步的解释、指导。

按照《意见》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申请登记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传统的个体工商户在设立时,需要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资料。
《意见》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
做传统线下业务的市场主体,在没有超越经营范围的前提下增加线上业务,并不需要特意去变更经营范围。所以,一个经营范围为“服装销售”的企业,既可以在实体店销售,也可以在网上销售。
《意见》还指出,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登记机关要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什么样的情况不登记呢?
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比如你家养了十只鸡,每天生产十个鸡蛋,你顺手把它在网上卖掉,这就没必要登记。
家庭手工品,比如你在家糊几个灯笼或者画一些画在网上卖掉,这些是不用做市场登记、做营业执照的。
还有一些比如手工艺、帮别人做服务、劳务输出,如果不是常态化或是很大销量的,零星的小额交易都是不需要的,个人销售的农产品量不是特别巨大也不用登记。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是《电子商务法》经过激烈辩论后作出的重要规定,从而实现了线上线下经营者的同等待遇。
对于备受关注的电商纳税问题,《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二十五条规定: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
第二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