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跨省转移
养老保险转出经办流程及要件变更
一、经办要求
【1】参保人本人办理:参保人持身份证有效证件办理。
【2】委托代理人代办:代理人持身份证有效证件,携带《委托书》办理(注:《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事项内容、委托人身份信息、代理人身份信息、委托人签字及委托人的联系方式等要素,可自行书写或参考模板可见下方二维码)。
【3】参保单位代办:参保单位出具《办理人员名册》办理(注:《办理人员名册》应包括参保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由单位代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考模板可见下方二维码)。
二、注意事项
【1】以下人员不支持出具《参保缴费凭证》:(1)参保状态为参保缴费的人员;(2)存在欠费的人员;(3)临时账户建账人员。
【2】外省市户籍人员,于2010年后在本市参保,且 参保时男年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办理转出时除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携带《临时账户转移申请表》。
三、倾情推荐网上打印转出凭证
【1】参保人自行打印:暂停缴费后,参保人可下载“天津人力社保APP”,注册登录后在“个人权益”模块操作“养老转出凭证打印”,请自行下载打印后,交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后续手续。
【2】参保单位代办:为职工办理人员减少后,在Ukey上登录单位网厅在“报表打印”模块操作“养老转出参保凭证打印”,打印后转交本人递交新参保地办理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