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朋友在问:我们是提供金融担保服务的金融机构,近期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相关服务,请问这部分收入如何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按照政策规定,截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即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担保税费收入,以及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可以直接申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应将相关免税政策留存备查,并对免税条件的融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收入进行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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