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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比《狂飙》!为阻碍调查,掩埋凭证,警方挖5米深坑,找到377箱会计资料!

堪比《狂飙》!为阻碍调查,掩埋凭证,警方挖5米深坑,找到377箱会计资料! 创升国际集团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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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万万没想到,《狂飙》爆火后不久,A股竟上演了现实版《狂飙》!*ST长方的控股子公司康铭盛公司,为阻碍调查,将

万万没想到《狂飙》爆火后不久,A股竟上演了现实版《狂飙》!*ST长方控股子公司康铭盛公司,为阻碍调查,将377箱会计资料埋了……

阻碍证监会检查
警方挖出377箱会计原始凭证


2月6日晚间,*ST长方公告,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公司涉嫌拒绝、阻碍证监会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康铭盛公司立案。

公告同时表示,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的系以李迪初、聂卫、彭立新为主的康铭盛公司原管理团队,相关人员已经被免职,公司已经派驻新的管理团队配合监管调查。

康铭盛在2015年的时候被长方集团收购,结果,收了个雷。


2015年长方集团完成了对康铭盛60%股权的收购,该年度公司以5.28亿元的对价,从李迪初、李映红、聂卫、聂向红、李细初等29名自然人手中购买康铭盛60%的股权。此后通过陆续收购,截至2021年底,长方集团对康铭盛的持股比例为99.96%。但是标的公司的管理团队仍旧是原股东们。


2021年,康铭盛实现营业收入7.6亿元,占上市公司总营收比重超过47%。


今年4月,由于康铭盛自查发现存在1.68亿元的巨额未入账销售返利,且负责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该笔销售返利的真实性,长方集团2021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ST”。


经公司初步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截至2021年末虚增应收账款3.69亿元,2020年末虚增应收账款3.16亿元。此外,康铭盛自查自纠发现的未入账销售返利1.68亿元,依据其提供的资料显示,1.68亿元返利涉及的年度为 2018年度至2021年度。


该控股子公司不仅仅阻碍监管调查,还可能存在着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行为,据公司2月6日回复交易所的关注函称:


2022年7月12日公司管理层获悉以李迪初、聂卫、彭立新等为主的康铭盛原管理团队(以下简称“康铭盛原管理团队”)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公司随即安排人员前往阻止并向深圳龙华警方报警。当日,警方及相关部门在深圳康铭盛厂区外截获一整车会计凭证,另有两车去向不明。监管部门会同警方一同现场查看并统计了被截获的会计凭证,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被截获的凭证已移交至公司。经清点,该批截获的凭证为2013年至2021年康铭盛的纸质会计记账凭证。


2022年7月13日,康铭盛原财务总监彭立新等人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一案已经在深圳公安局龙华分局受理立案(案件受理编号:深龙华公(福民)受案字2022-34587号)。


经公安部门侦查,2022年11月1日,公安部门在康铭盛全资子公司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康铭盛”)厂区内的荒坡上起获了被掩埋的会计原始单据、生产经营等资料,经长达两天时间,共挖出377箱(塑料周转箱50CM*40CM*30CM)会计原始凭证资料等,挖掘掩埋资料的坑长约9米宽约5米深约5米,资料所属期间为2013年至2021年,被掩埋的资料均为用于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单据等,包括核算成本类资料、核算收入类资料、核算工资类资料等;由于相关资料被倾倒掩埋时间较长,大部分资料无包装直接裸露掩埋,大部分凭证上面的数字模糊无法辨识,仅文件抬头和标题尚可辨识。



经公司核查,截至目前发现被掩埋销毁的资料主要为康铭盛2014年至2021年的会计原始凭证单据等;康铭盛金蝶系统自2013年以来的财务电子账套完整(与对外披露的数据核实一致),ERP数据仅有2021年12月后的数据;纸质会计记账凭证完整。公司调查委员会结合外围取证获取的证据资料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提供了充分、恰当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在金税四期即将上线的现阶段,严征管是必然趋势。企业再想通过隐匿等手段偷逃税款肯定是行不通了!

会计千万不要触碰红线


会计凭证作为企业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按照我国《档案法》规定,这些都是需要公司妥善保存的。

根据《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必须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等有关资料若隐腻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的张某因嫌旧凭证占地方,不顾会计阻拦,将1998年至2006年所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当做垃圾烧毁。

直到税局某次例行检查中,老板张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到公安局投案。后经司法会计鉴定,该财务会计资料涉案金额为48830627.02元。

最终,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判决张某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任何一个会计都知道隐匿销毁会计凭证的严重性,钱哥觉得不太可能主动做这样的事情。



有些外行人来问,为什么不直接烧毁?应该是会计相关的人员不敢直接销毁:



下面会计档案的保存年限,大家可以注意一下:



说到最后,钱哥还是要提醒一下,不管做什么工作,红线千万不要碰,否则只会后悔一辈子。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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