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朋友在问:公司合并,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
公司合并两个后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有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文中所指投资主体存续,企业改制重组的,是指原改制重组企业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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