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1月25日起,顺德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原则上停止发放。顺德成为全省继广州、深圳、中山之后,第四个发放新证书的地区,标志着顺德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展开。不动产登记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整合,将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和群众办事效率。
过去顺德实行“房地合一”的登记制度,经过多年发展,房地产登记较为成熟。随着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颁布及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全面明晰产权,有效保护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的新阶段。
目前顺德正平稳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确保已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登记证书继续有效。据悉,佛山市已经完成有关不动产方面职能的整合,并对办事指南进行细化和梳理,禅城区及南海区拟将近阶段发出第一张不动产登记证书。
一问:什么是“不动产”?
答: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二问: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
答: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和渔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现由顺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原顺德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全区不动产登记发证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工作,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
三问:原有关职能机关核发的各类产权证是否仍然有效?
答:原有关机构发放的各类产权证仍然有效。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原则,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即目前市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仍然有效,没有变更和交易不用换发新证。
四问:不动产登记的类型都有哪些?
答: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五问: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依法办理登记?
答: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六问:在哪种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答: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是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是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七问: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普通民众有何好处?
答:保护个人产权,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障农民财产安全。
八问:能否查询海外资产?
答:不动产登记条例不涉及海外资产的登记和查询。
九问:小产权房会不会因此转正?
答:小产权房是非法的,不动产登记不可能改变宪法规定的土地所有制,也不会将小产权房转正。
十问:不动产登记是否能拉低房价?
答:对二手房短期内有影响,但不会成为左右放假下降的核心因素。且短期内不会对楼市产生太大影响,因为市场经过较长的消化期,政策效果已有所减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