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长假将至,想必大家都在等着为祖国母亲庆生了!
小编非常理解大家此刻轻松愉悦的心情,同时也要提醒一下,十一过后又有一大批财税新规开始实施,这些将如何影响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呢?小编整理了一批新规供大家仔细阅读。
10月1日起"五证合一"正式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决定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食品生产许可申证流程简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正式印发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以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与旧版相比,许可审查条件、要求和内容都有所简化。《通则》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开具税收居民证明流程简化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相比于以前规定,公告简化了办理流程,将开具权限由原市税务机关改为县税务机关,下放了确认级次,减少了资料报送与办理层级;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确认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请示上级税务机关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结合《公告》的相关条款对《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和《税收居民证明》样式进行了调整。
个体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公告》,明确税务机关对营改增试点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在采集纳税人信息时使用《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同时明确了新增的具体表样。该表样的实施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主要是基于金税三期工程推行进度和信息统改动所需时间两方面的考虑),原有营业税纳税人适用的信息采集表同时废止。
新《海关稽查条例》正式实施
国务院颁布的新《海关稽查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稽查制度,创新海关后续监管方式,增加企业主动披露、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稽查等内容,形成海关、社会力量以及企业三方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同时,坚持“阳光稽查”“公正稽查”理念,明确海关稽查职权边界,进一步保护被稽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被稽查人的义务。
人民币10月1日正式“入篮”SDR
今年10月1日,人民币将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这是人民币国际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同时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将有助于提振全球对人民币的需求,对人民币未来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公检法办案将有权查看微信朋友圈等电子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按照《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电子数据面临被篡改或灭失“危险”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长可批准对其冻结保全。电子数据包括朋友圈、贴吧等信息。该《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根据互联网报道编缉整理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