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从今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这一决定是我国深化市场改革,提升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项重大举措。
因此从12月1日开始,中国将会进入2张负面清单并行的格局,一张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张是目前在四个自贸区实行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这两者有什么差异?投资者在投资时,如何准确使用这两张负面清单?
不管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还是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其中都包含禁止类和限制类条款。对于投资者而言,负面清单决定了投资者能不能进入某一个产业领域投资,或者必须符合某种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才可以合规地进入这一产业领域投资。
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例,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不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伤投资负面清单的适用对象不同。其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同时针对境内外投资者,负面清单上列出的是内外资都被禁止或限制的投资领域,体现的是内外资一致性的管理。
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则是针对境外投资者,负面清单上列出的,是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对于外资的例外管理措施。因此,对于境内投资者而言,只需要比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都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再审批。
但是,如果是境外投资者,要进入自贸区投资,则是两张负面清单都要看,同时也有看的先后顺序要求。
首先要看的,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因为内外资一致性管理,所以内资禁止或限制的领域,理所当然外资也受到禁止和限制。
如果境外投资者希望投资的领域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上,就接着再看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只有希望投资的领域都不在这两张负面清单上,才能去备案。
自贸区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他们一直很期盼有一张针对内资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出来。没有这张清单,对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实施也是有影响的。
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从2013年启动,到2014版,以及2015年四个自贸区使用的同一版本,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已经有了三个版本,长度不断缩短,从190条到139条,再到现如今的122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会有多长?其中会包含哪些内容?目前还不清楚,但相应的制定依据还是比较清晰的。
《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做好与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及与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事项的衔接。
来源:财经网


